女,1958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1997年参加公安工作,现为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东城交通支队宣传科民警,一级警督。1999年被评为东城区政法系统先进个人,2000年被评为东城区精神文明先进个人,2001年被评为东城区政法系统“人民满意”先进个人,2003年被东城区精神文明办授予“好公仆”称号,被局授予“三个形象”窗口服务标兵称号;五次获局嘉奖。宣传科车管站是交管局面向社会、服务广大驾驶员最直接、最具体的窗口部门,同时由于工作的单一和繁琐,也成为了最容易引发群众意见和投诉的岗位。 自担任窗口工作以来,李湘艳便在心里暗暗给自己定了一个工作目标——用耐心、用智慧、用热情、用执著,打造宣传科无投诉窗口形象。为实现这一目标,她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把热情接待、周到服务作为准则时刻鞭策自己,鼓励自己,当她发现,办事群众中有好多是老人代为子女办证,填表时往往因眼花看不清项目、要求,便主动购买了老花镜提供给老年人使用,始终热情服务,让群众高兴而来,满意而归。(责任编辑:刘林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