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国家商务部网站上挂出了《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征求意见稿),这项政策预计将在今年年底正式出台。最引人注目的莫过于“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专项作业车无使用年限限制”这一条,因为它突破了以往私家车15年强制报废的“死限”。
但简单地以为,新政策出台会让“老爷车”重张上路的消费者可能会失望,因为仔细研究发现,政策出台的真正意图应是:提高车型环保标准、促进新车销售增长、加速车型更新换代的速度。换句话说,现在放在手里的“老爷车”寿命或许会缩短。
不久前,出席广州花都汽车论坛的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副司长陈林曾表示,将对现行《机动车(汽车)强制报废标准》进行修改,其中对非运营性汽车将不再把使用年限作为报废参考指标,而是更多考量排放和安全技术状况,“这其实是对汽车生产企业提出了更高要求,将加速排放不合格老款车型的淘汰速度。”陈林说。
国家环保总局表示,中国将在2007年和2010年分别实施国家第三、四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即2007年7月1日起实施轻型汽车Ⅲ号排放标准,2010年7月1日起实施Ⅳ号排放标准。据相关人士介绍,中国轻型汽车Ⅲ、Ⅳ号标准分别参照了欧Ⅲ和欧Ⅳ汽车排放标准。Ⅲ号标准的尾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比Ⅱ号标准尾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降低了30%,而Ⅳ号标准将进一步降低60%。现在,《报废标准》赶在2006年年底正式出台的意图也就不言自喻——为新一阶段排放标准顺利实施铺路。
另外,在政策态度日趋明朗的前提下,消费者的想法也开始变得单纯。“新车新办法、老车老办法”,如果此前国家环保总局的说法让购买欧Ⅱ车型消费者心存侥幸的话,毕竟选购欧Ⅱ标准汽车,使用成本相对较低(欧Ⅲ车增配OBD的成本大约为2000元,对油品要求也更高)。现在,随着排放标准提高的信号愈加明确,在选择更环保车型方面似乎再没商量。因为按照国际通行办法,政府会逐步引导未满足排放标准车辆退出标准施行城市。
接下来,为了避免产生新库存,汽车企业会在排产计划上会给高排放标准车型让道;二手车市场也会在没有了年限这一条限制后,更加关注车况和清洁指标。可以肯定的是,政策出台对市场形成的初步直观影响将是促进车型更新换代的速度。 (责任编辑:王伟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