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安监局公布“10·1”事故初查结果;一副市长称要深刻检讨
据初步调查,重庆市“10·1”特大交通事故并非驾驶员自杀所致。重庆市副市长余远牧15日表示,国家有关部门和重庆市政府将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严肃处理。
责任调查正在进行中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肖健康15日在重庆市政府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说,重庆市公安局专案组、有关技术机构及专家通过现场勘察、走访调查以及对人、车、路和周围环境的分析,初步排除了驾驶员自杀酿成“10·1”特大事故的可能。
据余远牧介绍,目前事故责任的调查处理工作正在进行中。事故调查组正在对有关事实进行查证,查证以后将依法严肃处理,有的人要负行政责任,有的人可能要负刑事责任。余远牧说:“事故伤亡惨重,我们市政府,首先是我本人和市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交通执法部门、安全监督部门、企业管理部门都要反躬自省、深刻检讨。”
据透露,重庆公路运输集团公司按照赔偿标准进行了赔付。
部分客车服务质量较差
重庆市直辖以来,其主城区公交客运市场发展较快。余远牧指出,由于营运主体多而散,重庆主城区公交客运市场存在着不少深层次矛盾。特别是以民营为主的“7字头”客运车辆去年营运以来服务质量较差,群众对其反应十分强烈。
10月1日13时33分,重庆公路运输集团所属利民出租汽车有限公司711路一辆车牌号为渝B41067的大客车在重庆市沙坪坝区石门大桥发生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先后30人死亡、20人受伤的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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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将迅速改革公交体制
重庆市副市长余远牧15日表示,重庆将迅速推进公交体制改革,对现有公交客运企业实施公交化、公司化改造。同时,他要求公务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参与公交客运经营。
重庆市政府对公交化的解释是:今年12月底前,公交线路营运车辆全部为企业自有自营车辆,不允许任何形式的挂靠。同时,重庆市政府要求加快主城区各类客运企业资产重组,减少主城公交客运市场的经营主体。截至今年12月底,重庆主城区内现有各类客运企业必须达到自有营运车辆(20座以上客运车辆)100辆以上,方能申请取得公共交通特许经营权。
(责任编辑:马中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