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商务部拟定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征求意见稿)开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与现行标准相比,“征求意见稿”取消了非营运小型、微型乘用车以及专项作业车的报废年限规定,对其他车型的报废年限都适当进行了延长。
商务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新机动车报废标准将改变过去以使用年限为主的考核指标,而更多考虑排放和安全技术状况,这对汽车生产企业提出了更高要求,一些排放不合格的老款车型也将加快淘汰速度。但为了防止报废汽车和用报废汽车拼装的汽车上路,商务部将重点从安全、环保、资源再利用等方面,对报废汽车的回收管理办法进行修订,以淘汰性能指标较差的车辆,提升二手车品质。
旧版《机动车(汽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汽车使用年限的报废标准为,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包括轿车、含越野型)使用15年,延长使用年限需定期检验,但新规定对于传统定义“私车”在内的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专项作业车无使用年限限制,只鼓励这类车辆在行驶60万公里后交售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并办理注销登记。
对于营运的出租车和客车,仍有报废年限,如小、微型出租载客汽车使用年限为8年,中型出租载客汽车使用年限为10年,大型出租载客汽车使用年限为12年。
车主:新标准有利于降低用车成本
车主陈小姐听到这个消息挺兴奋。她说,我3年前买了辆汽车,主要作代步工具。开了3年多了,行驶里程还不到2万公里,按这样的状态,到了12年后,可能还开不到10万公里。到了那个时候,估计汽车还相当新呢,拿去报废实在可惜。
陈小姐估算了一下,10多万元的车价,走不到10万公里,每公里的折旧就差不多2元钱,加上油费、路费、年审、保险,算下来比每天打出租车还贵了近一半。而报废年限取消之后,这不仅可以让她把汽车更充分地使用,而且汽车的折旧率也可以适当降低,假如对这辆汽车不满意了,变卖二手车时也可以适当抬一下价。
经销商:更多人会选中高档车
京城一家4S店的张经理说,国内的大部分车主都较“疼爱”自己的座驾,一些中高档车,如果按照“轿车累计行驶50万公里”或“使用15年”的报废标准拿去报废时,性能还很优越。
以前,很多市民不愿意把家庭用车定位在中高档轿车,并不是买不起或用不起,主要是觉得每年的折旧费太厉害。
与一些经济型轿车相比,中高档车在尾气排放方面有着明显的优势,而且,汽车也更耐用些。因此,更多精明的市民会把目光投向中高档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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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的报废标准意见稿中,虽然放宽了使用年限,但是加强了对于汽车安全和排放的要求,规定了以下几种退出机制:
1、达不到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的;2、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排放控制技术后,排气污染物及噪声不符合在用机动车排放国家标准的;3、因故损坏,车辆发动机和车架同时需要更换的,就必须报废。同时,只要这两个关键部件有一个需要更换,且变速器、驱动桥、转向系统、前悬架、后悬架中有3个或3个以上需更换;4、年检没有通过的机动车,仍然逃脱不了被淘汰的命运。 (责任编辑:马中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