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驻京中央、国家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要按照50%,市属各机关、单位以及外省市各级驻京机构要按照80%的控制指标封存所属公车,封存车辆不得上路行驶,车号报区县、系统安办备查。
2. 远郊区县、乡镇要在进城道路设置卡口点,对进城车辆进行劝返,确保本区县进入五环以内的车辆总量削减达到80%。
3. 各区县、各系统要动员各单位特别是长安街沿线各大机关不要组织大型现场会议,尽可能采取电视电话会议形式,避免车流、人流过于集中。
4. 各单位要实施错峰上下班。11月2日、3日8时到16时和11月6日9时到16时为勤务高峰时间,各单位要安排好上下班时间,错开这一交通高峰时段。11月2日、3日,市教委要统一协调各中小学校调整课时,提前放学,以避开中非论坛峰会交通勤务高峰。
5. 每天6时到23时,四环路(含)以内道路禁止本市货运车辆通行,全市道路禁止运送汽油、柴油、液化石油气的车辆通行,其他危化品运输车辆昼夜禁止通行(均含持有通行证车辆)。同时,要与北京周边公安交管部门取得联系,共同做好外省市进京车辆的检查控制工作。
6. 市交通委要组织公交、地铁等部门增加运力,保障市民选择公交出行。出租车要定点候客,降低空驶率,空驶出租车禁止在长安街(大北窑桥—新兴桥),东二环路(东直门桥—东便门桥)主路,三里河路(木樨地—甘家口),天安门广场东、西侧路,大会堂西侧路通行。
7. 市建委对施工项目加强监督管理,峰会期间要严格按照《通告》规定,控制施工车辆外出。对施工的项目,要逐一审核备案,并在峰会期间会同城管、环保等部门深入工地进行检查,坚决杜绝发生私自开工、扬尘、遗洒、噪音等问题。
8. 旅游部门、商业部门和文化部门,包括各大公园、商场在“峰会”期间不得组织旅游、促销、大型演出等活动,减少人流和车流。
9. 峰会期间,首都机场高速路北线昼夜不收费。
10. 各区县安办负责组织街道、乡镇安办逐一与社会单位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各系统安办负责与所属单位逐组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并要加强检查,督促所辖单位、人员严格落实各项措施。
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五日
(责任编辑:余建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