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欣慰的是,目前我国一些汽车企业已将研发放在了重要位置,踏踏实实地进行自主开发,与外资企业、国内的科研院所进行合作,提升技术水平,培育自主创新的体系。在开展自主创新的实践中,形成了内部驱动型研发模式、借助全球技术平台本土研发模式、自主驱动、大量借助外部能力研发模式等自主创新的模式。 例如一汽、上汽、东风、江淮以及奇瑞、吉利、哈飞等内资汽车企业。在开展自主创新方面,长安汽车集团经过长期探索,也形成了“以我为主、自主开发”的行之有效的模式,提升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今年7月,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研究部“长安汽车集团自主创新模式研究”课题组赴深入重庆长安总部进行实地调研,并于日前完成课题报告,对长安模式的内涵、特点及现实意义进行归纳分析总结,并对其进一步发展提出了若干建议。课题组将“长安模式”归纳为:以国家产业政策支持为依托,以企业为创新主体,视国外合资合作方为资源,在政府、国外合资合作方和企业三方联动之中,通过技术创新的渐进式升级构建起以我为主的自主创新体系,实现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培育和提升。“以我为主,自主开发”模式的主要优势在于:一是掌控产品生产的核心技术,并通过技术壁垒(知识产权保护等)保持企业技术上的领先地位;二是通过核心技术的形成建立技术创新产品族;三是提升品牌价值。
报告指出,“长安模式”证明:只有以我为主的自主创新才能实现幅度最大、价值最大的跨越式发展;同时也说明,技术引进、技术消化和二次创新、以我为主的联合开发都是真正实现以我为主的自主开发的必经阶段,以我为主,自主开发的实现离不开时间的沉淀、经验的探索和资源的集聚。
长安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徐留平向与会领导和专家汇报时介绍,长安汽车之所以在自主品牌、总体能力、人才资源、开发流程、知识产权五个方面收益颇丰,正是得益于长安坚持不懈的自主创新,得益于采用了“以我为主,自主开发”的成功模式。
他表示,长安一直坚持自己动手,不仅利用国内资源,还运用全球资源,并与合资伙伴共享资源,经过多年的执著探索,在汽车强国的道路上,长安得以第一个在国内建立起设计样车试制基地、第一个在欧洲建立起汽车开发中心、第一个实现全球24小时同步开发。与此同时,长安也实现了从单一平台向微型客车、微型轿车、普通级轿车、中级轿车、经济型多功能车、中小排量发动机多个平台同步开发转变,从过去向别人索要产品实现了开始向集团成员输出产品、再到向国外输出技术的转变。
与会专家就“自主创新与汽车强国”这一主题进行观点交流,并就长安汽车自主创新模式展开讨论。冯飞表示,如何通过自主创新培育和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摆在我国汽车企业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实践证明,企业如果只是靠单纯的技术引进、技术合作根本无法掌握核心技术,永远只能位于产业链的下游、生产工序的末端,无法向能够获得更高附加值的上游转移。
他认为,这种结果除影响到企业的利润之外,更为重要的是令企业缺乏抵御风险的能力,也无法实现“汽车产业强国”之梦。而“长安模式”的核心是以我为主的自主创新,目标是培育和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并为企业如何通过以我为主的自主创新培育和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提供了一套基本的方法,包括技术创新的渐进式升级、三方资源的联动和创新体系的建设等。因此,“长安模式”不仅为我国汽车企业的自主创新探索出了一条可资借鉴的途径,也有助于推进我国汽车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实现由“汽车大国”向“汽车强国”的转变。除此之外,“长安模式”符合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要求,对其他行业的发展也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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