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1月29日),记者从北京交通部门获悉,2007年,北京本市机动车车主仍需缴纳公路养路费。今年年内,养路费改燃油税的政策将难以出台。
据北京市路政局养路费征稽处介绍,交通部近日下发了有关征收2007年养路费的通知,并同时下发了2007年度公路养路费票据式样及缴讫证,包括年度、季度、月度三种票面。 和往年一样,从今年12月1日开始,本市将开始征收2007年度的养路费。记者同时了解到,交通部已向全国各级交通部门下发相关通知,要求各级交通部门仍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公路养路费等交通规费征收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征收2007年的公路养路费。北京交通部门有关官员向记者表示,这意味着公路养路费改燃油税政策今年年内仍无法出台,明年车主须照旧缴纳养路费。此外,北京已经开始印制明年全年养路费征收的有关票据。
据悉,2000年10月,国务院同意了国家税务总局、交通部等12部门联合制定的《交通和车辆税费改革实施方案》。方案表示,我国将开征燃油税取代公路养路费、公路运输管理费等费用。2005年,我国公布的“十一五”期间的发展规划也明确表示“适时开征燃油税”。其后,有关此项费改税政策有望于今明两年出台的消息,曾屡屡见诸公众视野。
(责任编辑:俞劲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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