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大国”并不等同于“汽车强国”,自主创新能力不足仍是制约当前我国早日实现“汽车强国梦”的重要因素之一。近日,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研究部主办、中国经济时报社和长安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协办的“中国汽车产业自主创新高层论坛”在重庆举行。 与会专家对如何加强自主创新能力进行了深入探讨。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研究部部长冯飞说,在国内竞争国际化的大背景下,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是我国汽车产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尽管中国已成为世界汽车生产和消费大国,但中国汽车产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严重不足,大多数企业未掌握核心技术。合资企业在我国汽车产业中占据较大市场份额,这使得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成为一个颇为复杂和敏感的问题,特别是在经济全球化特征十分突出的汽车产业,自主创新的内涵、方式、机制和政府作用等问题就更为复杂。
冯飞认为,目前我国一些汽车企业已将研发放在了重要位置,踏踏实实地进行自主开发,与外资企业、国内的科研院所进行合作,提升技术水平,培育自主创新的体系。在开展自主创新的实践中,形成了内部驱动型研发模式、借助全球技术平台进行本土研发等多种模式,例如长安汽车集团经过长期探索,形成了“以我为主、自主开发”的模式,提升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长安汽车集团总裁徐留平介绍说,在汽车强国的道路上,长安汽车第一个在国内建立起设计样车试制基地,第一个在欧洲建立起汽车开发中心,第一个实现全球24小时同步开发,实现了从单一平台向微型客车、微型轿车、普通级轿车、中级轿车、中小排量发动机多个平台同步开发的转变,从过去向别人索要产品实现了向集团成员输出产品,再到向国外输出技术的转变。
今年7月,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研究部“长安汽车集团自主创新模式研究”课题组深入重庆长安总部进行实地调研,并于日前完成课题报告,对长安模式的内涵、特点及现实意义进行归纳、总结,并对其进一步发展提出了若干建议。课题组将“长安模式”归纳为:以国家产业政策支持为依托,以企业为创新主体,视国外合资合作方为资源,在政府、国外合资合作方和企业三方联动之中,通过技术创新的渐进式升级构建起以我为主的自主创新体系。报告指出,“长安模式”说明,技术引进、技术消化、二次创新和以我为主的联合开发,都是实现自主开发的必经阶段,以我为主、自主开发的实现离不开时间的沉淀、经验的探索和资源的集聚。
冯飞表示,如何通过自主创新培育和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摆在我国汽车企业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长安模式”为我国汽车企业的自主创新探索出了一条可借鉴的途径,有助于推进我国汽车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实现由“汽车大国”向“汽车强国”的转变。除此之外,“长安模式”符合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要求,对其他行业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他建议,长安汽车集团今后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战略体系建设,注意规避技术创新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同时也需要政府在体制、机制、税收等方面尽可能给予支持,为自主创新型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徐留平认为,加强自主创新是建立创新型国家,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确立我国汽车工业在全球汽车工业中地位的需要,但目前自主创新不论在政策、机制、技术上都还存在与其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就此长安建议,国家尽快建立自主创新的评价机制、合作机制、成果应用机制和人才成长机制,加速推动中国由汽车产业大国向汽车产业强国的转变。 (责任编辑:常亚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