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行业界定自主品牌新政有望近日出台,自主品牌范围有望扩大
什么样的车型才够资格称为自主品牌车型,今后国家将出台具体细则予以规范。日前,《新快报》从国内一家自主品牌主流企业获悉: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委正在商讨汽车行业自主品牌的具体概念,相关细则的讨论稿已经基本成型,并且有望于近日出台。 此外,国家将对此给符合标准的真正意义上自主品牌进行政策上的倾斜扶植。
自主品牌的细则将出台
“从目前的讨论稿来看,自主品牌定义的范围将放大。”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政策研究会一位官员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透露,由于最初国家普遍意义上对于自主品牌的界定,主要是特指本土企业的自主品牌,譬如说东风、奇瑞、五菱等。
不过,由于目前在国内汽车合资企业中,外方和中方合作开发的趋势越来越明显,未来合资汽车企业中双方开发且共同拥有的品牌也将定义为自主品牌,譬如说上汽泛亚技术中心开发的品牌车型。
这位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官员进一步透露说,从目前发展的趋势来看,国家也将鼓励这种利用外资技术合作开发的发展模式,但是这种品牌和技术的开发的前提必须是合资企业法人所共同拥有。
对于目前国内自主品牌概念模糊定义的现状,国家发改委产业政策司的一位官员告诉本报记者、实质上,国家对汽车自主品牌的期望定义值就是指包括发动机、底盘以及全部整车车身等各方面的自主,并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此外,如今很多核心零部件仍然为全进口的、这种所谓自主品牌的车型将很难再如此定义。
真正“自主”将得到恩惠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官员透露,从目前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政策决策来看,对于目前标榜“自主品牌”汽车等,其是否能够构成真正意义上的自主品牌,在车身和零部件等方面都将有一套详细的指标,这些具体的定义将有可能参照《构成整车特征的进口零部件管理办法》中对整车特征的定义。
“主要是发动机和车身等核心零部件的自主要求,这其实也是为了具体落实国家鼓励发展对汽车核心零部件产业的方针。”根据上述官员透露,这尤其是针对目前自主品牌的乘用车而定义的。当然,国家也将在新项目的审批、整车出口、银行贷款等各方面予以政策上的优惠。
上周刚刚成功下线的自主品牌轿车———荣威的上汽汽车等国内一些走在自主品牌前沿的汽车公司对此消息非常关注。上汽汽车市场传播和媒体公关总监黄华琼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上汽期待国家出台自主品牌的规范政策,并且也希望国家能够再出细则对真正自主品牌的研发企业予以譬如税收等各方面政策上的扶植。
目前,由于受到中国外商投资法等相关保护,相比国内本土汽车企业,国内汽车合资企业享受着实质上的超国民待遇,在很多税收和土地审批等政策上,它们均要优于国内本土企业。
“这个政策对汽车企业税收上的优惠将不大可能。”一位曾经参与自主品牌规范讨论稿制定的官员透露,从去年开始,国家便要求各部委出台鼓励各行业自主品牌相关政策,目前这个汽车行业自主品牌规范政策已经讨论了1年多了,不过征求意见稿仍然需要进一步确定后才能对外发布。
上图:未来合资汽车企业中双方开发且共同拥有的品牌也可能会定义为自主品牌(资料照片)
外资和内资在税收上享受的税收某一重点方面的差异
根据《中国外商投资企业法》等相关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可按区域或企业性质不同分别享受15%、24%和10%等低税率,再根据投资行业、数额和期限不同分别享有“五免五减”、“二免三减”或“一免二减”等特殊优惠;而内资企业除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可适用15%的税率外,均按33%税率征税,其他特殊优惠,除少数地区和产业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可以享有外,内资企业均不得享有。
汽车自主品牌定义几大难题
有关汽车业界自主品牌问题,自上届花都汽车论坛“何龙之争”后,将自主品牌定义难题抛向了一个高潮。业界曾经就汽车自主品牌发展的难题,包括界定自主品牌等方面提出了各种各样的疑问,以下是经本报记者整理后的一些观点。
难题一:对于什么样的汽车品牌能够叫自主品牌,包括汽车整车车身和零部件等方面,拥有什么样的自主零部件以及多大比例的自主零部件整车品牌能够称为自主品牌?
难题二:外国的知识产权一旦被中国的企业买断,这种知识产权算不算中国的知识产权,如果不算,是不是所有的知识产权都要是中国的原创知识产权?
难题三:中国企业收购的国际汽车品牌算不算我们自己的自主知识产权?目前,在上汽集团收购双龙和罗孚汽车的引领下,中国汽车企业走自主品牌道路开创了一条新路子。
难题四:合资汽车企业生产的,起一个中国名字并使用一个中国的品牌,这种品牌可否作为自主品牌?如果说是,那么这种自主品牌中方的贡献率将怎么衡量?
难题五:在中国控股的合资企业里研发出的知识产权算不算自主知识产权?具体而言,中国人和外国人分别在合资公司和本土公司负责研发的车型,这种产品能否算做自主品牌。
规范自主品牌的定义可能参照的政策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进口汽车零部件构成整车特征:
(一)进口全散件(CKD)或半散件(SKD)组装汽车的;
(二)在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认定范围内:
1.进口车身(含驾驶室)、发动机两大总成装车的;
2.进口车身(含驾驶室)和发动机两大总成之一及其他3个总成(系统)(含)以上装车的;
3.进口除车身(含驾驶室)和发动机两大总成以外其他5个总成(系统)(含)以上装车的。
(三)进口零部件的价格总和达到该车型整车总价格的60%及以上的。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进口汽车零部件构成汽车总成(系统)特征:
(一)进口整套散件组装总成(系统)的;
(二)进口关键零部件或分总成组装总成(系统),其进口关键零部件或分总成达到及超过规定数量标准的;
(三)进口零部件的价格总和达到该总成(系统)总价格的60%及以上的。
(摘选自《构成整车特征的进口零部件管理办法》)
[专家观点]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政策研究会副主任 陈炳炎:
中汽协就汽车行业自主品牌定义的课题曾经向国家有关部委作过报告,行业最初将合资汽车企业排除在自主品牌生产企业外,事实上我们应该更加充分利用好外资,一定程度上更应该支持和鼓励合资汽车企业在技术上等支援中国汽车自主研发并创造出自主品牌。
新华信高级研究员 金永生:
到底是类似奇瑞这种“所为”才能算自主品牌,还是诸如上汽汽车“所有”才算自主品牌呢?对自主产权的争取行为,我们应该更宽容一点,要先求有“所有”再求有“所为”。用历史的观点来看,也不必要分得太清楚,“所为”和“所有”都要平等地去支持,因为选择“所为”还是“所有”,既是主观又是客观。
(责任编辑:俞劲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