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议对小汽车使用实行弹性限制管理———
本报讯 本市应对小汽车的使用实行分时分区的弹性限制管理,北京市规划院近日提出,必要时在交通特别拥挤的地区有选择地实施通行收费,同时推行分时段弹性停车费率制度,以调节道路交通负荷的时空分布。
交通已经成为我们这个城市的痼疾之一,随着经济的高速增长,以土地开发为先导,被动建设交通设施的“交通追随型”土地开发模式不仅无法缓解中心城的交通拥堵,相反更刺激了中心城内土地开发强度的增加,从而引发了更大强度的交通需求。
要改变这一局面,今后不应再将交通建设作为土地布局形成后的后续项目,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规划师陈春妹和王晓明提出,变“交通追随型”土地开发模式为率先确定与土地使用布局相协调的交通发展模式,充分发挥交通的先导作用,将交通建设作为引导城市拓展的重要手段,优先建设联系新城的大运量快速公共客运走廊,沿大运量快速公共客运走廊发展新城,有机引导人口向交通便利的新城流动,实现城市的理性增长。
对于已然十分拥挤的中心城,两位规划师提出,北京中心地区特别是旧城,应在提高公共交通服务水平的同时,对小汽车的使用实行分时分区弹性限制管理,必要时在交通特别拥挤的地区有选择地实施通行收费制度,相反,新城则要为小汽车的使用提供适度的条件。与此同时,把静态交通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作为调节动态交通负荷的重要手段,对不同区域制定不同停车设施配建标准和停车服务价格,推行分时段弹性停车费率制度,制定公共停车规划指标,积极发展驻车换乘方式,以调节道路交通负荷的时空分布。 (责任编辑:马中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