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已严重脱离市场实际的采购标准,很多地方已在主动“缩短距离”,在坚持国家标准原则的前提下,尝试制定更合时宜的公务车配备标准。
青岛:降低标准
青岛市针对公车采购制定了更细化的标准,2005年5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的通知》。
按照新标准,青岛市在职副局级领导干部标准由以前的25万元封顶降到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排气量2.0以下(含2.0)。市级机关配备除在职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的其他公务用车,多功能商务车(8座及以下)标准为25万元以下(含25万元),商用客车(12座及以下面包车)为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其他用车为18万元以下(含18万元),其中轿车排气量不得超过2.0(含2.0)。独立核算的处级及以下单位配备公务用车,标准一律为18万元以下(含18万元),轿车排气量不得超过2.0(含2.0)。新规还对更换新车设置了门槛:在职局级领导干部的公务用车,使用年限未满8年、行驶里程未满25万公里的,不得申请购买新的领导用车。
负责制定标准的青岛市机关事务局综合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随着轿车市场竞争日益激烈,许多“平民”价格的轿车配置也很齐全了,“根本没必要买那么贵的车”。
无独有偶,山东省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已拟定了省级机关公务用车改革初步意见,现正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待条件成熟后通过试点逐步展开。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调研,提出修改现行购车价格政策规定的建议,降低配备标准,不断减少公车耗费,努力树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形象。
上海:处级标准14万元
上海是实行政府采购较早的省市,2004年的采购规模就高居全国第五位。今年1~9月,采购金额就已达到122.59亿元,其中货物采购占到43.48亿元,公务车采购约占15%。
为了严控超标现象,节约资金,上海市虽然没有“明文规定”,但也已经在25万元标准的基础上“降价”了,严格控制官员购买高额轿车,要求处级以下的官员只能配备14万元以下的轿车。
河南:节能环保提日程
和某些地方降低采购价格相比,河南省把公务用车的节能环保问题提上了日程。
郑州市出台了一个《关于加快节约型社会建设的实施意见》规定,《意见》提出,严格公车配备标准,核定各部门、各单位车辆编制,优先选用排量适中、节能环保的公务车辆,及时淘汰技术状况差、能耗高的老旧车辆。按照国家规定取消一切针对小排量节能环保汽车的限制。
江苏:实行价格单控
有的地方虽然没有细化标准,但也已实行“单控标准”,只以价格论英雄,像江苏、山西、四川、湖北等等。
据江苏省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蔡涌啸介绍,江苏在两年前就已只控价格不控排量了,他说,“因为标准出台,最主要的就是为了防止腐败,节约资金,所以只要把价格控制住即可。而且现在很多2.3L、2.4L、2.5L排量的车也都是25万元。”
一位汽车行业内部的资深专家认为,公务车采购应当根据预算来进行,只需要给每个级别的政府工作人员指定最高的采购价格限额,在这个限额以下采购公务车,没有必要再根据排量进行限定。另外,只以价格作为公务车采购的标准,可以为采购人在一定价格区间内选择性价比更高的汽车,更符合操作实际。(修霄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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