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绪激动的刘美祥被众人制服。
图片转自《法制晚报》
昨天,曾轰动一时的“府右街劫持公交车案”在西城法院宣判。当听到自己被判12年时,被告人刘美祥情绪激动,大声申辩,最终被多名法警架着押出法庭。
昨天上午9点,法官当庭宣读了判决。35岁的刘美祥挺直身板,认真听着宣判。法官说,刘美祥为解决个人问题而采用极端手段,持自制的手枪以胁迫方法劫持正在使用中的公共汽车,侵犯了公共汽车运输安全,构成劫持汽车罪。 另外,刘美祥违法私自制造枪支、爆炸物的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爆炸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宣判后,法警为刘美祥戴上手铐。刘美祥扬起头对法官说,“我不服。”“不服可以上诉。”法官说。这时,刘美祥突然甩手挣脱法警,“我的问题为什么不给解决?”说着,就要往前冲,法警一把将刘美祥抓住,刘美祥挣扎着拒绝离开。“叫法警。”法官说。两名保安和法警迅速进入法庭,将刘美祥制服,并架着他离开。其间,刘美祥还挣扎着,叫嚷“我的问题怎么不解决”?
按照刘美祥的说法,他曾因在外地开黑车没交养路费被交通部门查扣了车辆,此后他带着匕首威胁去要车结果被拘留,为了这件事他上访又被拘留。想不开的刘美祥准备到北京制造点影响。带着自制的枪和炸弹,刘美祥沿铁路线步行一个多月走到北京。去年12月29日,刘美祥带着两把自制枪登上14路公交车,将乘有3名司售人员和18名乘客的公交车劫持,制造了震动京城的持枪劫车大案。
案发当时,府右街派出所所长沈剑穿便衣从公交车左前门后的窗户进入车内,趁刘美祥不备,将刘美祥挤在车中门上,在车内乘客和车下民警的配合下,将刘美祥制服。夺枪时,刘美祥左手里的枪响了一声。 (责任编辑:俞劲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