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自编自演的假车祸“闹剧”,一套私自篆刻的伪造公章,一次不经意的“偷梁换柱”,一个“死而复生”的车祸遇害者……一出出车险骗赔闹剧正在各地上演,而这些拙劣的保险欺诈手法让险企防不胜防
无中生有:制造车祸
如果说车险是保险骗赔中比例最高的险种,那么,自编自演一出假车祸“闹剧”,就绝对是车险骗赔中最常见的例子。
不止一家财险公司理赔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车主人为制造车祸骗取保险理赔金的做法,是车险骗赔中最普遍、也是最容易暴露的。
就拿沪上一家财险公司理赔部刘先生近日接触的一件车险骗赔案为例。上月初的一天晚上,刘先生所在的部门接到一起报案电话,车主苏先生声称自己在驾车途中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刘先生及几名同事随即赶到了事故现场。只见一辆尼桑小轿车停在公路右侧的一根电线杆旁,车的前轮有些破损痕迹,保险杠和前面车灯也已破损,车身右前角破损较为严重。车主苏先生在旁显得格外焦急,再三询问何时能拿到理赔金。
在事故现场勘查过程中,刘先生发现了这起事故的两个疑点:现场为何只见车身破损部位,为何不见破损碎片的散落物?车险车灯、轮胎确实有所损伤,但现场为何没有车辆碰撞电线杆的车胎痕迹?
面对保险公司的质疑,苏先生一开始装傻,神色慌张不已,最后在无法自圆其说的情况下,只好如实供述了这起事故的真相。原来,这起事故是苏先生一手导演的人为车祸。
在事故发生前的两天,苏先生驾驶该车在另一条公路上与一辆车发生碰撞,苏先生的爱车多处部位受损,车灯、轮胎也有所损伤。事故发生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协商赔偿,根据当时事故情况,对方应负全责,对方因为没有投保,所以,商定对方支付给苏先生5000元。
事后,苏先生听周围的朋友说,如果让保险公司来处理,可以领得一笔更可观的保险赔偿金,于是苏先生便想出了再伪造一次事故的招数来骗取保险金。没想到,因为一些事故现场的细节,被火眼金睛的保险理赔人员识破,苏先生的这场骗赔闹剧终以失败收场。
保险公司认为,苏先生编造交通事故,蓄意骗取保险金,其行为已构成保险欺诈,故提出拒赔。由于苏先生的这次“不诚信”之举,他已经被该保险公司列入了投保人“黑名单”中。恐怕,苏先生下次再想投保该公司的保险时,保险公司要避而远之了。
偷梁换柱:私刻公章
在伪造品大行其道的时代,不仅毕业证、工作证可以伪造,就连公安机关的公章也能成为犯罪分子的骗赔工具。这样的案例在车险骗赔案例中属于个案,但不排除这种现象在将来不会有蔓延的趋势。
今年7月,大学毕业后刚到保险公司理赔部上班的小李就遇到一件“棘手”的理赔案子。一名自称是当地某大型国有企业办公室负责人的秦先生,主动来到保险公司投保车险,为他的爱车共投保了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玻璃单独破碎险及不计免赔特约险。在他投保后的4个月内,秦先生连续3次以不同的理由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8月上旬,秦先生报案称,他驾车从杭州返回上海的途中,在高架上被前方货车上掉落的小石块击碎车窗玻璃,要求保险公司赔偿维修费6000元。
同年9月,秦先生又报案称,他在自家小区里,因天黑不慎撞上一辆停在路边的小货车,造成玻璃破碎。在提供了自拍的事故现场照片和当地派出所出具的事故证明材料后,他再次从保险公司领取赔款7500元。
一个月过后,秦先生第三次报案,称其在从昆山返回上海的途中,因车速快、经验不足撞到了公路旁的电线杆上。他出具昆山当地交警部门和当地修车厂的证明材料,要求赔偿约1万元。
在满足了秦先生前两次的索赔请求之后,他在不到半年内的第三次索赔终于引起了保险公司的警觉。接到上面指令的小李,马上随其同事对秦先生提供的资料进行进一步的审核。果然,小李他们在审核秦先生提供的事故现场照片时发现了问题,他们又查阅了秦先生前两次赔案的案卷,相比对照,诸多疑点立刻凸显。
最明显的是,修车厂均不在同一个城市,但三张维修发票的字迹却非常相似,似乎出自同一人;其次,三次事故,秦先生都用自备相机拍下事故现场照片,但无论是事故现场近景、远景的照片中均没有第二个人、第二辆车在场,与真正交通事故的现场明显不符;第三,自拍事故现场照片太过“完美”,如果没有事先准备,每回发生事故时,秦先生为何总有相机在身,用巧合来解释过于牵强。
带着这些疑点,保险公司开展了核实工作。理赔人员先后与上海、杭州和昆山三地交警部门和修理厂取得联系,对方均答复从未为秦先生出具过有关证明材料,那些材料上的公章乃秦先生私刻。至此,秦先生骗赔的事实已暴露无遗,三起“事故”均是他人为制造。
移花接木:拆换部件
“移花接木”是车主骗赔的惯用伎俩,一般分为两种手段,一是调换车牌,二是拆卸零件。
北京一家财险公司今年初识破了一起这样的骗赔案。车主林先生打客户服务热线报案称,自家的家用小汽车桑塔纳于近日在公路上行驶时与前方一辆大卡车发生追尾相撞,桑塔纳受损严重,汽车发动机基本报废。
该公司接到报案电话后,立即派出相关人员驱车赶往事故现场进行查勘验损。核损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肇事车的前、后牌照的固封钉有些松动,并有拆卸痕迹,再往下检验,发现车架号和发动机号与保险单证上的号码也不相符。当核损人员再三向林先生提出疑问时,林先生只好如实告知。
原来,林先生家中有两辆桑塔纳汽车,其实肇事车是另一辆车,只因肇事车没有投保任何保险,未肇事车投保了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故发生事故后,林先生即把两车的牌照号更换,进行保险骗赔。但林先生的小聪明还是没有躲过保险公司的火眼金睛。
另一起拆换零部件的保险案例发生在河北。一天下午,人保财险唐山支公司客户服务热线接到当地个体运输户王先生的报案电话,他称其货车在从河北承德宽城县返回唐山的途中,因雨天路滑,翻至宽城县境内路旁沟里。
接到报案电话后,人保财险唐山支公司快速与人保财险承德支公司取得联系,并委托其代查勘。当天晚上,人保财险承德支公司通知人保财险唐山支公司,现场已查勘完毕,事故车已托运至唐山。
但几天过后,人保财险唐山支公司始终未见事故车回到唐山。经过缜密侦查,得知事故车辆车主王先生早已将肇事车从宽城运至唐山,并将肇事车停放在自家院内。查勘人员迅速赶往停车大院,竟发现王先生正在为事故车辆“动手术”,将原有轮胎卸下换上了坏的,发动机部件也正在拆换之中。经过“手术”后的事故车辆已面目全非,而王先生这一切的举动,就是为了骗取保险公司更多的保险理赔金。
多数保险公司的人说,并不是所有移花接木的骗赔手段,保险公司都能识破。随着经济发展、科学进步,保险欺诈的手段将越来越隐蔽化和专业化,识别保险欺诈将变得越来越困难。少数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为获得非法利益而挖空心思,骗赔手法不断翻新,让人防不胜防。
亡羊补牢:事后投保
消费者的保险意识往往是在发生事故后才被唤醒。一位修理厂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只要稍微作些手脚,没有投保车险的事故车辆,同样可以通过事后投保,拿到保险理赔金。
瞿小姐开的家用小轿车去年逃过了年检这关,她便自认为,既然不用年检,保险费也可以省了。瞿小姐是个新手,拿到驾照不到一年,开车时小心翼翼,生怕遇到交通事故。
去年10月,在下班途中,瞿小姐驾驶车辆向北行驶至某路口右拐时,与一辆直行向西行驶的轿车发生碰撞。因为当时两辆车的行驶速度都不是很快,加上瞿小姐刹车及时,瞿小姐的车没有发生大的损伤。但对方的车就没那么幸运了,对方的前灯明显受损,灯旁部位大面积出现凹陷损伤。
根据事故现场来看,瞿小姐应该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对方负次要责任,对方提出瞿小姐起码要支付1万元的赔偿金。
这时候的她,才知道意识到购买保险的重要性。她后悔不已,“如果我当初购买了车险的话,就可以申请保险公司为此次事故埋单。”
事后,瞿小姐马上将事故车辆送到朋友开的修车厂进行维修。瞿小姐向朋友倾吐了自己没有投保车险的困惑,这时,朋友给瞿小姐出了个主意,暂时不要向交警部门报案,赶紧托人去投保一份车险,等买好保险后,他再帮瞿小姐想办法找交警部门的熟人开一场事故责任认定书,最后再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这样一来,瞿小姐可以顺理成章地拿到理赔金。
但瞿小姐仍担心在投保时间上做手脚逃不过保险公司的眼睛。但她朋友拍胸脯跟她保证,“保险公司理赔部门里有我的熟人,我帮你搞定。”原来,平日经常与保险公司打交道的他,与保险公司相关部门人员十分熟悉,他称“很多修理厂的老客户的理赔‘难题’,都是他帮忙搞定的”。
他还告诉瞿小姐,如果想得到更多理赔金的话,可以在她轻微受损的车辆上再做一些手脚。比如,扩大瞿小姐爱车的受损程度,人为制造一些受损事故,而这一切若要埋过保险公司和交警部门,还需瞿小姐这位“神通广大”的朋友去跟熟人打招呼。
经过这次事故后,瞿小姐对于车险骗赔手段之多大为感叹,直呼保险理赔猫腻多。 (责任编辑:马中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