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天开始,我市机动车车主将开始缴纳2007年养路费等交通规费了。昨日,记者从省交通厅稽征局获悉,目前全省稽征部门已做好征收养路费的准备工作。我市车主缴费,除可前往车籍所在的稽征所或中心缴费外,还可以就近到中国银行营业网点缴费。
昨日,省稽征部门还提醒广大车主:一定要按时缴纳交通规费,否则将对欠费车辆依法惩处。另外,2006年交通规费未缴清的车主,则需先缴清所欠费用后才能办理2007年的缴费手续。
昨日,省交通厅稽征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赵盛玉告诉记者,我省将于12月25日开始征收2007年的公路养路费。不过,由于成都市机动车数量大,为方便车主缴费,免去排队之苦,将按惯例提前到今天开始征收。其征收标准不变——
(小车)105元/月·车;货车170元/月·吨;客车210元/月·吨;中型营运客车330元/月·吨;小型出租汽车(含10人座以下的小型营运车)410元/月·车;二轮摩托车15元/月·车;三轮摩托车17元/月·车;拖拉机85元/月·吨。
客运车辆和货运车辆还需分别缴纳客附费和货附费,其征收标准均不作调整。
昨日,稽征部门还公布了咨询电话:省稽征局:85526408、85526409、85587863;市稽征处:62808013、87778363。
记者昨日还了解到,今年我省仍将实行包缴合同优惠政策,多车单位和专业运输机构可以到县级稽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包缴合同”。稽征部门根据车辆的使用年限、运行情况以及效益情况给予优惠,最高的可以享受25%的优惠。
另外,按惯例每年的养路费票据均要更新,2007年的养路费票据同样也如此。据介绍,为防止伪造养路费票据而故意偷逃费用的行为,明年的养路费票据将采用7道防伪标志,各位车主需要仔细识别。
另悉,交通部酝酿已久的新《养路费征收管理办法》有望在明年出台,其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就是全国将统一养路费征收标准。这样,成都市内“渝”字车牌货车满街跑的现象就会得到根治。同时,新办法还将解决地区之间的收费差异。 (责任编辑:马中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