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度养路费今起开始征收。“为了方便广大市民,此次征收时间延长到下月15日。”养路费征稽处副处长李公科表示,从现在开始,每天将有135名执法人员对欠费车辆进行流动稽查,一旦发现拖欠养路费1年以上的车辆将被暂扣,恶意欠费时间较长的还将进行相应的处罚。
另外,明年的养路费收据将启用交通部印发的新版凭证。新版凭证背面以绿色为主,同时印有“2007年”和“缴”的字样。
【具体措施】
时间——
征收明年养路费延长10天
昨天上午,市路政局在全市各主要大街设立宣传点,对即将开始征收的2007年养路费进行宣传。今起,全市养路费征稽部门及农业银行北京分行400余个营业网点,都可以缴纳2007年养路费。
“以前养路费都是从本月1日到次月5日征收,此次将从12月1日持续到2007年1月15日,延长了10天,1月15日以后就会收取滞纳金。”李公科表示。
记者了解到,现在小轿车的欠费率仅占2%左右,大部分欠费车辆都是货车。
优惠——
摩托车主早缴费将有优惠
记者了解到,正常缴费车辆及欠费不超过三个月的车辆可到农业银行营业网点续缴养路费。但欠费超过三个月的车辆,车主则必须到养路费征稽部门缴纳欠费及滞纳金。今年有车单位和个人在农业银行缴纳2006年12月份养路费时,还需同时缴纳2007年部分月份养路费。
此外,摩托车车主应于2007年1月底前缴纳当年度养路费,“如果一次性交清,可获得免两个月费用的优惠。”但是,如明年2月份才缴纳,将被加收滞纳金。
便民——
养路费征稽所双休日不休
为保证市民能够顺利缴费,养路费征稽部门将在收费高峰期间增开收费窗口,增派一线收费人员。“如果人员不够,还将调配机关人员到窗口服务。”
而从12月25日至2007年1月15日,各养路费征稽所将延长收费时间至晚8点,且双休日不休息。城南、城北、城西、城东、城区五个收费中心所有双休日不休息(节假日除外)。“由于12月20日以后将是缴费高峰,所以前去缴费的车主最好趁早。”李公科提醒大家。
检查——
流动稽查员上街“巡逻”
“为了保证2007年养路费的正常征缴,征稽部门还在全市设立了20余个稽查站点,打击长期欠费、套牌、报停偷驶等恶意逃费行为。”同时,北京市每天将有135名执法人员,在街面及社区内进行巡视,通过电子识别仪检查欠费车辆。
据悉,明年的养路费收据将启用新版凭证。李公科表示,“缴费凭证一定要与行驶证等一同随车携带,以方便检查。车主去外地,如果没有带缴费凭证,一旦被发现,还要接受处罚。”(闫峥) (责任编辑:陈映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