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两年多的等待后,交强险终于在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今年3月28日,《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交强险)正式出台,条例从投保、赔偿、处罚三方面确保强制三者险的实施。6月20日,保监会再度就交强险的实施细节推出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基础费率表》。
据解释,交强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交强险有固定的6万元责任限额,其中包括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
根据机动车种类的不同,交强险的基础费率共有42种,但对同一车型,全国执行统一价格。其中关注度最高的6座以下家庭自用车的交强险保费定为1050元。强制三者险的周期为一年,即每年家用轿车的车主必须缴纳1050元的交强险保费。
按照规定,对于在交强险7月1日实施之前已购买商业三者险且保单尚未到期的车主,原商业三者险保单继续有效,原商业保单保险期满后,应及时投保交强险。如果之前未买商业三者险的车主,7月1日后3个月内必须补买交强险。
7月1日当天早上8点半,交强险正式开始出售,这意味着从2004年5月份就已经开始筹划的交强险正式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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