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郑州市北环某汽车经销公司展厅,销售顾问李明在一辆汽车的副驾驶位置上打着盹,公司目前的困境使他愁眉不展。
卡住该公司咽喉的正是商务部、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布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2007年1月1日起,未经授权的汽车经销商将退出汽车销售市场。
非授权经销商“大限”将至
《办法》是去年三部委联合发布的,由于涉及全国3万多家非授权汽车经销商的生存,《办法》中关于“品牌经营”确认的条款实施日期推迟至2006年12月31日。
《办法》明确规定,从事汽车品牌销售必须先取得汽车生产企业或经其授权的汽车总经销商授权,获得授权的经销商才能到工商部门备案。
从2007年1月1日起,非授权的汽车经销商将无法取得工商部门提供的销售发票。李明说:“公司目前正在商讨出路,没有经过厂方授权,明年将无法开出销售发票,这直接威胁着公司的生存,公司正在想办法应对。”
由于“大限”将至,非授权经销商将无法独立销售,摆在非授权汽车经销商面前的路只有两条,要么关门退出经销市场,要么成为授权经销商下属的二级经销商。
省汽车工程学会赵玉华秘书长透露,目前大部分汽车品牌在河南已完成了品牌授权工作。
郑州市汽车流通协会一负责人表示,绝大部分汽车经销企业已经完成了备案工作,品牌专卖店及4S店即将成为汽车销售的唯一渠道。
记者从工商部门了解到,汽车经销商的授权名单正陆续在工商部门的网站上公布。
《办法》旨在打造品牌经销商
某汽车品牌授权公司的销售部李经理说,由于公司是该品牌汽车在河南最大的经销公司,现在很多经销商想加盟,成为其二级代理,公司正在审核这批经销商的条件。
李经理透露,趁非授权经销商洗牌之机,各品牌授权经销商都在发展下属网点,不同厂商的做法各不相同。有些厂商帮助二级经销商到工商部门备案,这样二级经销商就有了开票资格。有些二级经销商只能到授权公司拿车,开票还是以一级代理商的名义。
《办法》明确规定,经销商必须在经营场所的突出位置设置汽车供应商授权的店铺名称、标志、商标等,不得以任何形式从事非授权品牌汽车的经营。
这就意味着,今后经销商在卖车时除了要强调卖的是什么车,还要强调是谁在卖车,消费者买车时如果只看到某某车专卖的字样,那就不是厂家授权的经销商,或者说不是合格的经销商。
李经理说:“《办法》同时强调了厂家和经销商两个品牌,有利于消费者从最直接的渠道买到车,同时能够树立经销商的品牌认知度,使汽车销售走向品牌化。”
业内人士表示,国家如此大力度地清退非授权汽车经销商,目的在于明确各方责任,增强汽车品牌销售经营主体的服务意识,便于实现责任追溯,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责任编辑:常亚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