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曾报道自称“月球大使”的李捷因频繁接到保险公司推销车险的电话,而提交23份起诉状状告不同的保险公司。昨天(12月18日),首起立案审理的保险骚扰电话案在朝阳法院有了结果,法院以李捷无义务因保险公司的推销行为而支付话费为由,判决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赔偿李捷的话费损失6元6角3分。
今年4月,李捷频繁接到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业务员的电话,来电都是为了给一辆即将到期的高尔车上保险。李捷说,因手机是双向收费,他不得不“被迫”为这些电话买单。因此他起诉要求对方道歉、赔偿话费并支付精神损失费1万元。
开庭后,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说,李捷不能证明他与业务员成某通话的内容是有关推销保险的。但法官说,打入李捷手机的座机是保险公司的,同时保险公司也承认成某是他们公司的保险业务员,而成某确实曾向一李姓先生发过传真。由于现有证据不能证明保险公司与李捷之间存在除保险外的其他业务,因而法院推定保险公司的业务员曾通过电话向李捷推销过保险。
最终法官认为,李捷无义务因保险公司的推销行为而支付话费,因而保险公司应赔偿李捷因此而产生的话费损失。此外,由于李捷提出的赔礼道歉和精神损失的请求缺乏法律依据,也被法院同时驳回。 (责任编辑:俞劲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