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2月18日召开三届八次董事会及三届五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以“福田”字号作价及现金出资参股新疆广驰汽车改装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新疆广驰)的议案:公司以“福田”字号作价出资600万元、以现金2000万元,合计2600万元参股新疆广驰。
许可新疆广驰在其公司名称中使用 “福田”字号。
二、通过关于以“福田”字号作价出资参股山东鲁峰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山东鲁峰)的议案:公司以“福田”字号作价出资400万元,参股山东鲁峰。许可山东鲁峰在其公司名称中使用“福田”字号。
三、同意公司以“福田”字号作价出资600万元,参股河北福田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四、通过关于以公司总部及欧V客车事业部的部分厂房及土地使用权作抵押向中国建设银行北京昌平支行贷款人民币24000万元的议案,贷款期限为2006年 12月20日-2009年12月19日。
上述第一、二、四项议案须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责任编辑:常亚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