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汽车出口政策将面临重大变革,相当一部分车企可能被排除在出口许可的范围之外。商务部、发改委、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2006年12月31日联合发出通知,决定从2007年3月1日起,对汽车整车产品(包括乘用车、商用车、底盘及成套散件)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
业内人士指出,此举目的是为了规范汽车出口秩序、转变出口增长方式,将是对汽车出口的一次洗牌,出口企业中约有半数将面临“淘汰”。
首次“配额”管理
商务部等5部委发出的这一通知,是国家首次对汽车出口实施类似“配额”制度的管理。通知对申领许可证的企业规定了“门槛”:对生产企业,必须被列入发改委《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名单,同时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且持续有效,并具备与出口汽车保有量相适应的维修服务能力,在主要出口市场建立较完善的销售服务体系。
通知规定,如果汽车出口企业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材料、产品被相关部门认定为侵犯知识产权、伪造生产企业授权证明、出口非自产或非授权企业产品、出口汽车在国外有重大质量事件并对我国出口汽车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将被取消下一年度从事汽车整车产品出口资格。
据称,为了实现平稳过渡,2007年汽车生产企业向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申报截止时间为2007年1月15日,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向商务部申报截止时间为2007年1月22日,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将于2007年2月公布2007年度《符合申领出口许可证条件企业名单》,2007年3月1日起执行。
出口面临重重挑战
尽管近年来出口前景广阔,但中国汽车出口面临重重挑战。2005年我国共向179个国家和地区出口汽车,整车出口以超过100%的速度在增长,2006年这一数字再创新高。但实际上,在2005年1025家涉及整车出口业务的企业中,出口量不足10辆的便有近700家。
而随着我国的汽车产品快速遍布200多个国家,各种贸易纠纷也呈明显上升趋势。
中国汽车工业咨询发展公司首席分析师贾新光认为,“许可证”制度对我国整治汽车出口乱象将是一大利好。他认为,从2005年的数据看,将有一半左右的企业在“许可证”制度下面临被淘汰的可能。
(责任编辑:常亚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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