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租赁业:企业、客户双方都需要诚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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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1月11日09:18 来源: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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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乌鲁木齐11月11日电(记者贺占军)不久前,一客户租了新疆首远汽车租赁公司的一辆桑塔纳轿车后,一去不复返。目前,这个公司正在为发生的这件骗租事件挠头。
公司负责人说:“从今年4月份起,这位客户一直在公司租车,我们觉着他信用不错。没想到这次他抵押了假的购房合同,我们很轻易被骗了。”
新疆道路运输管理局运管科科长李伟东说:“汽车租赁公司被骗租的事时有发生。如果公司实力太小,被骗上一两辆车就经营不下去了。”
一些业内人士称,目前汽车租赁行业主要是针对个人服务,由于我国国民信用消费尚未形成气候,信用体系、信用追究体系缺乏,骗租、欠租情况时有发生。国内尚无相关汽车租赁的法律法规作保障,经营商一旦遇到问题,很难通过法律顺利解决。
因此,汽车租赁业一直被视为高投入、高风险行业。为了规避风险,租赁公司就不得不采取一些必要的保证手段,比如现在常用的高额押金、抵押户口本、身份证、房产证等手段,有的还把非本地居民划在服务范围之外。外地租车,还必须找一个当地人作担保。即使这样,租赁车被诈骗、被典当的现象依然屡见不鲜。
业内人士说:没有完善的信用体系,租赁双方其实都存在较大的风险。曾有承租方交了押金就卷车逃跑的事例,也有出租方定高押金,收了押金卷钱走人的情况。
专家认为,汽车租赁要解除“信用瓶颈”,租赁行业首先要建立完善的保障体系,企业要时刻警惕“汽车租赁陷阱”,保护好自己的财产。国家有关部门应与保险公司协商,为租赁汽车提供和扩大保险服务范围。(完)(来源: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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