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风神蓝鸟降价1万引出麻烦 经销商赔偿消费者购车差价 | | 本报讯(记者李东)昨天,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北京汇京鸿运公司(简称汇京公司)必须兑现其“如果汽车降价,公司将赔偿降价差额”的承诺,给付消费者李某人民币1.08万元。
昨天上午,在法庭上该诉讼案的原告李某的委托代理人称,原告在2001年12月7日从汇京公司购买了一辆风神蓝鸟Ⅱ代轿车,车价为24.08万元,原、被告签订补充协议一份,主要内容为:自2001年12月1日至2002年2月28日止,凡到风神汽车北京汇京鸿运专营店购买风神蓝鸟的顾客,我公司承诺,风神蓝鸟Ⅱ代汽车如若降价,我公司自愿负责赔偿车价降价差额。
今年2月4日,原告得知该类轿车降价的信息后,找到汇京公司,要求按其承诺返还多收的1.08万元汽车款,但被告不予退还。原告认为汇京公司的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商业欺诈,故要求法院判决汇京公司退还车款1.08万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汇京公司则辩称,原告所指的2月4日的报价单是汇京公司秘书发的,所发的传真报价是错误的。法院调取了由原告提供的内容为“车价:23万元”的传真件。依此法院认为,双方依法签订的合同对双方当事人有约束力,汇京公司有义务将1.08万元差价退还原告。
李东
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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