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拿起法律武器 陆慧将三菱推上被告席 | 晨报讯(记者陈淑玉)经过漫长的和解努力未成之后,被三菱“帕杰罗”撞伤致残的陆慧20日拿起法律的武器,将日本三菱汽车工业株式会社告上法庭。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昨晚记者采访了陆慧的丈夫周建红,他感谢本报对陆慧事件给予的密切关注。他说,自从去年12月他和陆慧来京,三菱公司发表声明,关上了和解的大门之后(本报曾对此作过连续报道),他与陆慧就下决心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回到湖南后,他们一直在做起诉的准备。20日下午3时,陆慧向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同时被陆慧告上法庭的还有长沙市麓山液压件厂及司机李智明。
陆慧在诉状中请求三被告连带赔偿前段治疗费用及损失300万元,并连带承担后期治疗康复费等其他费用,另外要求三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在诉讼书中,陆慧以“根据三菱V31车设计、制造不当的公知事实,认为机械故障是致事的重要原因,应属侵权的共同责任人”的事实和理由,要求追究第三被告日本三菱汽车连带责任。另外也以长沙市公安交警部门《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认定的驾驶员李智明“应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以及其后复议认定的“维持原责任认定”的理由,将司机李智明也告上法庭。陆慧还以“发生事故责任人和车辆所有人或所属单位负责赔偿责任”的理由要求长沙市液压件厂赔偿。
2000年12月25日22时40分,陆慧被司机李智明驾驶麓山液压件厂的三菱V31越野车撞伤,后经法医鉴定为一级伤残。由于陆慧生活不能自理,此案由其丈夫周建红代理。周建红对记者说,他和陆慧有信心打赢这场官司。
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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