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灯已经成为汽车漂亮的外形和功能的重要构成,但汽车车灯的最基本作用———安全,在购车时却常常被人忽视。
上世纪80年代初之前,汽车前照灯都系全玻璃密封式,其镜头和反射镜连为一体,中间放置热辐射白炽灯。80年代初,出现了光源可换式的前照灯。到80年代末期,为确保汽车在高速公路上稳定、安全行驶,又将前照灯在汽车前方50米处的照度从6勒克斯提高到12勒克斯,引进高光效气体放电灯来取代卤钨白炽灯。
现在汽车灯种类较多,作为汽车外装照明灯,有夜行照明灯、雾灯、转弯时用于弧线照明的曲线灯以及方向指示灯;汽车后部有刹车灯、方向指示灯、与前照灯同时燃点的尾灯、在停车场易于找到的有溯源反射特性的反光镜、倒车灯以及车牌照明灯等。夜行照明灯俗称“大灯”,合理使用大灯应做到会车时变成近光,会车后及时变回远光,以放远视线,弥补会车时造成的视线不清。通过交叉路口和进行超车时应以变换远近光来提示。
尾灯最安全的为转角三色尾灯,同时提供后方及侧方的安全信息。一般刹车灯安装在与尾灯相同或接近的位置,而最近出现的安装在玻璃窗等处的高位刹车灯,因距尾灯较远,位置又较高,因此驾驶员踩刹车时其信号更易为后面车辆发现,刹车状态显示的效果更为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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