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6月,安徽进京务工人员杜宝良在极其偶然的情况下得知,他在北京真武庙路同一地点违反禁行标志105次,均被“电子眼”拍摄记录在案,须交罚款10500元、交通违章记分210分。这意味着,起早贪黑、以卖菜谋生的他一年白干了。 此事经媒体披露后引起广泛关注,舆论称之为“杜宝良现象”。
同一人在同一地点以同样方式违章105次,却没有及时从管理部门得到警示,暴露了北京现行的非现场交通执法制度的缺陷。据了解,北京目前有4种方式可供车主及驾驶人员查询交通违章信息:到北京市各区县交警支队、大队办公大厅内使用电子触摸屏;上公安交通管理局网站;拨打每分钟收费约3元的声讯电话;定制收费短信服务。但这些办法对于杜宝良来说几乎都不可行。他每天凌晨2时起床进货,21时睡觉,不会上网,连电视都很少看,更不会阔绰到一分钟花3元钱打声讯电话。点评:
交通罚款问题一直是个焦点话题,虽然交管部门对舆论的每一次质疑都有根有据地进行了解释和反驳。但“杜宝良现象”所暴露的是执法的缺陷,执法者的失职。同时,这一执法的实际效果也远远背离了通过立法进行交通管理的初衷。 (责任编辑:常亚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