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公安部获悉,2005年全国因公牺牲民警的平均年龄为44.8岁。在牺牲的414名民警中,因交通事故牺牲的182人,占全部牺牲人数的44%,成为因公牺牲的第一大原因。公安部政治部决定,即日起警用车辆必须固定正式驾驶人驾驶,非特殊情况不得交于他人驾驶。
公安部指出,广大公安民警面临的风险和承受的压力日益加大,特别是基层和一线公安民警长期超负荷工作,英年早逝的情况时有发生。同时,因交通事故引发的民警伤亡人数居高不下。2005年因公牺牲民警列居第二大原因是积劳成疾,共造成154人牺牲。
公安部要求,从即日起至5月31日,各级公安机关要认真组织开展民警交通安全专项整改,重点检查车辆和驾驶人状况、管理和使用情况等。车辆必须固定正式驾驶人驾驶,非特殊情况不得交于他人驾驶。今后,对因交通事故一次牺牲民警两人以上,或伤亡3人以上的,所在省级公安机关政治部应派专人到现场剖析原因,总结教训,形成书面材料向公安部政治部作专门汇报。
公安部将在6月30日以前,完成1949年10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牺牲、致残民警及家属信息的采集、录入和审核,完善全国公安民警伤亡统计信息管理系统。并以此为依据解决伤亡民警家属、子女就业、医疗、教育等方面的困难。 (责任编辑:俞劲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