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风险损失率表》颁布后,各财险公司须重新修订费率
日前,中国保监会下发“关于规范非车险市场经营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保险行业协会牵头制定《纯风险损失率表》。在重拳出击车险价格战的同时,保监会再度对财险市场进行规范。
根据保监会的要求,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将组织财险公司利用现有经营数据,逐步建立非车险《纯风险损失率表》。而重点行业的企业财产保险、建安工险及其责任保险业务将首当其冲成为试点,此后再逐步向一般行业和其他险种推广。
业内人士表示,与车险的大打价格战相比,非车险的情况相对较好。但由于非车险市场上缺乏一个行业指导性的费率规章,一些大型商业风险项目低价竞争现象仍然比较严重。再加上近年来较少发生大的出险,使得非车险业务的理赔率有所下降,一些财险公司也因此把价格压低,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对偿付的考虑。
据了解,《纯风险损失率表》将成为财险公司非车险业务的价格基础,保监会同时还将提出定价准则要求,指导各公司定价。“通知”要求,《纯风险损失率表》颁布后1个月内,各财险公司应及时修改或重新制定出本公司试点项目的保险费率及其对应的保险条款,并报送中国保监会备案,原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将不得再继续使用。而保险行业协会也将不定期对该风险损失率表进行修正和发布。
保监会财险部相关人士表示,该课题还没有最后确定,不便提供详细信息。
(责任编辑:赵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