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一年之前震惊新沂的货车司机强行闯卡、撞死收费队长一案终有结果,肇事司机陈金行被判处无期徒刑。
2005年3月9日凌晨,205国道新沂收费站收费队队长黄志民在值班时,一辆安徽牌照的大货车在收费亭前停下。 收费员周志强响亮报出应缴费额为66元。车主陈金行只付了30元,并且表示不要票据,欲逃避国家规费36元。周志强走出收费亭,要求车主按规定足额缴费,但陈金行仍坚持不缴。黄志民见状,走下安全岛来到车前,打出制止的手势示意对方按规定缴费。不料陈金行突然发动货车,猝不及防将黄志民撞倒,车轮无情地碾过他的身躯。黄志民当场壮烈殉职,年仅36岁。
经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陈金行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支付附带民事赔偿共计25万余元。 (李先昭)
(责任编辑:吴中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