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投“交强险”车辆甭上路
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全区所有上路行驶的机动车必须投保“交强险”,3个月后未投保除扣留车辆外,还将被处以应缴纳保费的2倍罚款。
条列规定——
3个月不投保机动车甭上路
根据国务院3月28日颁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包括汽车、摩托车、拖拉机等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必须在3个月内前往保监会指定的保险公司上“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简称“交强险”),并将投保标志放在被保险车辆的显著位置,以备随时检查;没有投保该险种的机动车不得上路。
目前,全国统一式样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证和标志(分别简称“交强险单证”和“交强险标志”)已“出炉”。
险种性质——国家立法实施
执行“三统一”
记者昨日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通州支公司了解到,这是第一个通过国家立法予以强制实施的险种。该险种执行全国统一责任限额、统一基础费率和统一保单条款。
交强险单证分为交强险保险单、定额保险单和批单,除摩托车和农用拖拉机可以使用定额保险单外,其他投保车辆必须使用交强险保险单。其中,交强险保险单及批单必须电脑出单。定额保险单可手工出单,投保人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据实补录到电脑系统内。这三类单据均由正本和副本组成,正本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留存。
标志使用——内置型贴车上
便携型随身带交强险标志分为内置型和便携型两种。内置型交强险标志的形状为椭圆形,正面涂胶,使用时将正面张贴在机动车前挡风玻璃处;便携型交强险标志的形状为长方形,四角为圆角,使用时可方便地放置到行驶证或驾驶证中。交强险单证和交强险标志有关内容不得涂改,否则无效。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或检验机动车等时,将“公安交管部门留存联”交区交管部门留存。如该单证标志发生损毁或者遗失,应及时向保险公司申请补办。
保单衔接——
原保单继续生效
期满后续交新险
据了解,交强险实施后,原有商业三者险保单尚未到期的继续有效,保险期满后应及时到保监会指定的保险公司续保交强险。由于交强险涵盖了现行商业三者险的一部分责任,交强险责任限额及基础费率方案一旦公布后,各财产保险公司的商业三者险产品将会做出调整,在新产品设计中要剔除掉交强险的保障范围,完成新旧保单的衔接。在投保了交强险后,投保人可以根据自身实际需要,继续购买新的商业三者险产品,以获得更充分的保障。
理赔限额——最高赔6万
医疗费八千封顶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被保险人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积极协助保险公司进行现场查勘和事故调查。发生与保险赔偿有关的仲裁或诉讼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一次交通事故最高赔6万元。在6万元的责任限额下实行分项限额,具体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和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此外,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分别按照上述限额的20%计算。
10月1日起,交警将扣留未投保交强险仍上路行驶车辆并处应缴纳保险费2倍的罚款。
■链接
首批10家可办理交强险公司名单:
1、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3、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4、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5、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6、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7、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8、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9、阳光( 报价; 图片)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0、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 (责任编辑:俞劲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