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则在海关总署网站上的公告宣布,导致欧盟与美国联手在WTO起诉中国的《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整车特征办法》)延期到2008年7月1日之后执行。
人们开始猜测变化背后的信号,但最不能让人接受的字眼就是:“投降!”
两个标准
适用延期非放开
当谈到放缓执行是否意味着彻底放弃对外资组装的限制时,国家发改委一位官员表示“我们没有放弃‘60%零部件进口按整车征税’的标准。 我们只有两条原则:一是原来执行的总成考核标准继续执行;二是原规定今年7月1日起执行的60%考核标准延期两年。”
去年颁布的《整车特征办法》被一些外资企业指责为麻烦的发端。因为《整车特征办法》明确规定了两个标准:即国产汽车的七大总成(车身、发动机、变速箱、前桥、后桥、车架、转向系和制动系)进口可以视为整车进口;或者60%零部件构成进口,则视为整车进口。其中,第二个标准应该在今年7月1日执行。按照加入WTO过渡期后第一年的关税税则,符合两项标准的车必须要缴纳平均达25%的整车税,而逃脱了这两条标准限制的企业,只须缴纳平均为10%的零部件税。
“暂缓执行”对外资品牌而言,是最诱人的字眼,但延期并不意味着全部放开。相关官员强调:“只有60%国产化这一条延缓到2008年,‘七大总成’限制一样都不能少。”
然而,法案延缓执行始终是个不争的事实。笔者问发改委官员:“暂缓是对欧盟、美国起诉的让步吗?”对方答道:“可以说是让步吧。”中汽协会一位副秘书长则更明确地表示:“这件事在外资企业反应很强烈,我估计和欧盟、美国的官司直接相关,而且一定程度上这就是对国外要求我们取消贸易壁垒的直接回应。”
政策迟来
发改委仍需努力
按照发改委的初衷,《整车特征办法》就是要通过价格杠杆,逼迫外资使用国产件,谁先达到标谁就有成本优势,以此把外资将中国转化为全球制造基地的企图扼杀,迫使外资转让核心总成技术。
但从前期的执行效果看,外资还没有走到全面转让技术这一步,就已经通过大放血式的降价赢得了市场。去年,利用市场上的销售增量,外资开始吸引一些独资的零部件企业来到中国配套设厂除了少数国内企业能成为一级配套商外,多数只能做电线束等二三级配套件,总成技术的控制优势再一次从政策的指尖滑过。
反思政策会发现,时间控制是我们最大的失误。在上世纪90年代末,外资品牌一半还在外时,政策没有行动;直到2005年才颁布了这部《整车特征办法》,此时外资在市场上已经拿到90%的乘用车份额。而在法案出台后,把更具杀伤力的40%国产化标准延长到今年,并把“总成必须国产”这个潜台词直接暴露出来,给了外资一个“中国准备攫取外国技术”的口实。也正是因为总成国产的诉求,直接导致了政府部门在WTO法律层面的被动。
当然政府并没有放弃,国家发改委产业政策司和工业司正在准备产能限制法案,它要求外资必须把新技术转让给合资企业中方,进行合作研发,以换取新增产能的批文。
车市生变
外资反应各不同
宝马是对《整车特征办法》最敏感的企业,也是最强烈传达出坚决执行国家法律的企业。事实上,它在市场上的竞争压力远比法案对它的压力大,为了降成本,宝马只能加大本土采购。华晨宝马公关总监马静华称:“目前有46家本土一级供应商在为我们供件,而到2007年将增加到83家。”
对于已经完成本土化的本田、丰田、大众来说,政策延期对他们影响不大,但延期对于宝马、奔驰、奥迪、沃尔沃却是一个利好。现在他们有了缓冲期,可以在两年内集中进口一些部件,同时让迫在眉睫的涨价因素退去。而随着竞争的激烈,中高级车特别是30万元以上车型的价格竞争将在今后几个月得到新的动力。 (责任编辑:俞劲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