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城市中日渐流行的“拼车”虽然受到了越来越多上班族的青睐,但各地客运管理部门的态度却一直很耐人寻味,即使没有把“拼车”当成黑车一样打击,但也屡屡发出“拼车不合法”的声音。8月24日的《人民日报》上有篇报道即以南京为例。
“拼车”可以节省大量的道路交通资源、缓解了城市交通日益拥堵的压力、让车主节省了费用,让搭顺风车的人花费极少的钱就解决了上下班的难题。正因如此,“拼车”在很多国家都备受鼓励,在德国、新加坡,赶上交通高峰期,即使是私家车,空车上路也会被罚款。
其实客运管理部门对“拼车”现象如此感冒,原因并不复杂:说得难听一点,则是“拼车”游离于客运管理部门的管理范围之外,直接导致了客运管理部门在诸如管理费方面的利益受损,动了他们的奶酪。
没有人否认在中国刚刚起步的“拼车”仍然存在一些风险,比如人身意外伤害之后的赔偿问题。但凡事总有一个利弊的平衡问题,“拼车”带来的好处,不管是当事人的便利或成本降低,还是整个城市交通状况的改善乃至尾气污染的减少,甚至是交通资源的集约利用,都是显而易见的。
而“拼车”存在的些许弊端,显然与“拼车”带来的好处是不成正比的。况且,诸如人身意外伤害等问题,完全可以通过完善保险制度予以解决———现在“与国际接轨”动辄就被一些部门挂在嘴上,在解决“拼车”后顾之忧方面,为什么客运管理部门不能向国外取取经呢? (责任编辑:俞劲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