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
本报10月29日至31日连续刊发“拖车”系列报道,引起社会强烈反响,市民纷纷要求监管拖车执法行为,规范拖车收费。交警部门表示,以贴罚单代替拖车是大势所趋;物价部门也透露,正就拖车收费进行调研,将对拖车收费进行严格规范,拖车费有望降低。
“拖车”报道刊发后,至今仍有读者致电本报,或发表看法,或诉说个人经历。上周末,一位自称在广州某拖车公司工作了5年的拖车师傅约见本报记者,以亲身经历披露了他所知道的拖车公司的内情。
拖车费成了部门创收
这位报料人称,拖车公司每天的拖车费收入平均在万元左右,他以前所在的拖车公司,1个月的拖车费收入约有40万元。据他所知,广州全市基本上每个区都有一家拖车公司,小公司约有四五十人,四五辆拖车;大公司则拥有上百辆拖车。国产拖车每辆价值20万元左右,用于隧道或高速公路上的进口拖车约值百万元,对“收入”不菲的拖车公司来说,购置拖车的成本一年就可收回。
这位报料人说,每家拖车公司约有半数人留守公司,半数人出去“创效益”———也就是拖车。据他所知,出去拖车的人每月包括提成在内的收入,高的能达到1万元以上。他还透露,拖车公司与有关部门按每个月拖车费的总收入分成。
收了拖车费只开张收据
这位报料人说,他以前在拖车公司工作时,每天都和两三个人组成“小分队”出去巡街。发现违章停车的,如果车主不在现场,拖了就走;如果车主在现场,就灵活处理———已经架上了拖车的,照收280元拖车费,未被架上拖车的,则按拖车费的50%收放空费。
他还说,早些年,除了部分车主是到拖车公司交钱,拿到正式发票外,大部分车主都因怕麻烦而宁愿当场交拖车费,拖车师傅收了钱,只给车主开张收据。而这笔拖车费就是拖车公司自己拿的了,连税都不用交,这种“就地解决”的情况在前几年很常见。最近两三年才有新规定,不准在现场收取拖车费,并规定车主没有拖车收费发票就不能到执法部门取车,这才堵上了拖车公司偷漏税的漏洞。
拖不到车要被公司骂
拖车公司本身不是行政执法单位,为何如此有恃无恐呢?这位报料人称,关键是有执法部门在后面撑腰。
他以自身经历介绍说,拖车队一般上午9时出门,转到上午11时半左右回公司;下午3时再出门,一直拖到5时多才回公司。他们开着拖车在本区范围内兜转,见车停得稍有不对就拖。大马路没有就去小马路,小马路没有就去生活小区,有时深更半夜都去,这样日夜不停地工作,提成才多,收入才高。
报料人说,他们以前只要一出工,非要拖到车才能收工,否则回单位会挨骂,说“你出去怎么做不成事?”“从良心上讲,我们是做了很多违背良心的事,比如在生活小区里拖车。其实车停在生活小区里,又不妨碍交通,为什么一定要拖走?所有这一切都是为了自身的利益,如果无利可图,谁会在外面到处转悠?这已经纯粹是为了收拖车费,而非真正的执法行为了。”
拖车费理应银行代收
这位报料人称,他仔细看了本报关于拖车的系列报道,也非常认同律师的说法———被拖车的车主有权拒绝直接向拖车公司交纳拖车费,因为拖车公司不是行政执法部门。但他表示,上述说法只是在理论上行得通,在现实中却没法办到,因为车主不去拖车公司交费就无法从执法部门的停车场领回车———执法人员要看到交费发票才会放行。
有鉴于此,这位报料人提议,拖车费应改由银行统一代收。这样一来,拖车费就没法进入拖车公司和有关部门的私囊了。
应该多体谅车主
在拖车这行干了这么多年,这位报料人坦承自己已经被人骂怕了,特别是在医院门口、路边公厕前拖车,经常会被人指着骂得很难听。他现在准备转行做出租车司机。
最后,这位报料人真诚地说:“应该多体谅车主,因为广州停车场的发展本来就跟不上,大家停车都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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