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调整停车费:停车费与泊位证的区别 |
作者:[ 薛冰 ]
来源:[
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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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费和泊位证是两码事。”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昨起上调后,记者就停车费与停车泊位证明的关系采访了交管部门。
市交管局秩序处副处长李国瑞说,调整后的停车场收费标准实际上分为两种:路内停 车场和路外停车场。前者适用新标准的各项内容。后者指由房管、物业等部门共同确定收费标准的居住小区等,这些停车场不占用道路资源。目前城八区经过审批备案的停车场为11737个,车位达到62万个,这其中就包括具备工商营业执照、在交管部门备过案、有明确的物价部门收费标准的允许收费停车场和红线以外、不算道路范围的单位大院、居住小区等。正是这部分不在道路范围之内的停车区域为车主办理停车泊位的地点,它们必须具备房管、规划部门的证明及交管部门的备案,成为备案车场,车主拿着由它们出示的停车证明到交管部门办理停车泊位证。办理泊位证不需要花钱,而拿到停车证明却要花钱,通常所说的办理泊位证花钱指的就是这个。
新标准实行后,经过批准允许收停车费的小区、大院,自然能够向交管部门提供合法的停车证明作为小区居民办理停车泊位证明的依据,它们就不准向已买车位或按长期包租形式交费的车主收取进门费、泊位证明等其他针对机动车的费用。而在小区停车第一小时不收费,从第二小时起小型车每两小时1元、大型车2元的标准是针对外单位进入小区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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