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春回大地,草长莺飞。在这个春的季节,总会让人情不自禁地在脑海里转出这样一个话题——中国汽车业的春天来了吗? 2002年车市的“井喷”让人们对中国汽车业的发展有了很多乐观的预期。去年底,曾有资深汽车记者断言,“2003年将是中国汽车的春天”。笔者以为,这个春天的含义应该是全面的,既包括了汽车投资和生产领域的持续快速增长,也包含了汽车消费和服务领域的健康有序发展。 现实的情景又是怎样的呢?从第一季度汽车产销量的增长势头和新车的频繁下线来看,从不少汽车厂家纷纷推出的“满含春意”的市场营销活动来看,春天的确已经来临;但如果看看汽车消费领域充斥着的种种诟病,看看中消协提供的有关汽车纠纷增长的数据,相信每一个业内人士的心头都会沉甸甸的,汽车消费的春天似乎依旧遥远。 显然,汽车消费与服务环节的发展滞后已经对高速成长的中国汽车业形成了制约,改善汽车消费环境刻不容缓。那么,怎样才能走出这种尴尬局面呢? 笔者认为,要想从根本上改善我国的汽车消费环境,除了不断加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等硬件环境的建设之外,以下三个方面的努力必不可少: 首先是建立健全汽车行业管理与汽车消费服务领域的相关法规,从汽车行业的基础法律到汽车生产、流通、消费、服务等各个领域的标准、规范。这可能是个操作程序最复杂的环节,因为制约因素多、牵扯部门广,且覆盖的领域面宽,但在一个法制社会里,这是改善汽车消费环境的根本,建设与完善汽车领域的法律法规是一个长期的、艰巨的任务。它同时涉及到汽车行业管理体制改革的问题,绝不是简单地出台几个像汽车三包规定、汽车召回制度等法规就能解决的。另外,好的法规还需要好的执行,对于出台某一个具体法规所能起到的作用,短期内期望值过高是不现实的。 其次是加强与汽车消费服务相关的机构或组织的行业自律,包括汽车生产厂商、汽车经销商、汽车维修与服务商、汽车消费信贷服务机构、汽车保险代理服务商,等等。一方面,各种有关的行业协会组织要发挥出相应的作用,另一方面,那些在业界占有显著地位的厂商与机构,有义务树立一种规范的行为风范。在一种成熟的市场机制下,汽车生产厂商有义务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可靠、环保节能而且性能价格比适当的汽车产品。有迹象表明,眼下车市的竞争正在从价格战走向品牌战与服务战,相信这是个好的开始。 再就是针对消费者,要通过专业机构的正确指引和媒体负责任的宣传等方式,使社会公众逐步形成一种成熟的汽车消费心理,从而不至于在汽车消费行为中被汽车生产和经销商牵着鼻子走。当前,我国的汽车消费尤其是私车消费仍旧处于一个比较初级的阶段,消费者难免缺乏对汽车市场的足够的判断力,而精明的汽车生产厂家和经销商则利用这一点在市场营销领域大做文章,于是就有了车市上“低价无车”、“加价售车”、“炒作概念”(像SUV、MPV、RV等)、“场外交易”等现象的层出不穷。 毋庸置疑,汽车消费环境的改善对于促进汽车市场的健康发展有着重要意义,随着汽车投资与产销的持续增长,汽车市场正在从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全面转变,“消费者是上帝”的观念在汽车行业也在逐渐深入人心。在相关的政策法律环境短期内还不能完善起来的时候,相对于普通消费者而言明显处于强势的汽车生产厂商、经销与服务商有义务从诚信经营的角度出发,做好行业自律,为消费者营造出尽可能良好的购车、用车环境。试想,消费者如果不能信任汽车生产厂商与经销服务商,又怎么可能会去放心地买车、用车呢? 值得一提的是,上个月底,国家质检总局在京召开了《家用汽车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俗称汽车三包规定)研讨会,会议透露,消费者期盼已久的家用汽车三包规定有望在今年年内出台。与此同时,汽车召回制度也有望在年内正式出台。 更为可喜的还有,本月间,备受非议的汽车维修行业也开展起了行业自律,由中国汽车维修协会牵头举行的“质量服务月”活动让车主们看到了更多的希望。 如此看来,汽车消费的春天正在一步一步地向我们走来,虽然沿途还有不少必须填平的沟壑,但毕竟我们已经能远远地感受到春的气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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