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首页 - 新闻 - 体育 - 娱乐 - 财经 - IT - 汽车 - 房产 - 女人 - 短信 - 彩信 - 校友录 - 邮件 - 搜索 - BBS - 搜狗 
搜狐首页 >> 汽车频道 >> 汽车新闻 >> 交通新闻
新法规出台 发生重大车祸将追究领导责任
2004年01月16日10:20  作者:袁祖君   来源:北京青年报
页面功能  【我来说两句】【我要“揪”错】【推荐】【字体:  】【打印】 【关闭

  《北京市关于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出台

  本报讯 今后,北京将对发生的重大车祸,直接追究相关领导人的责任。日前,市监察局、市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联合制定《北京市关于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规定对造成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人员的领导追究责任。

  按照该规定,须追究责任的重大事故有: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的;一次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且情节严重的;其他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

  据介绍,如果一旦认定相关主要领导人对重大事故的防范、发生,有失职、渎职行为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将根据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须负责任的领导包括: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区县和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

  据悉,领导责任追究程序为:市、区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事故认定中认为领导人负有行政责任的,在初步认定15日内转同级监察机关;监察机关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或向被追究人员的任免机关提出监察建议;被追究人员的任免机关收到监察建议30日内,将采纳监察建议的情况及单位内部追究结果报监察机关;监察机关做出决定或接到有关单位处理通报后,15日内将追究结果和处理意见告之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以及安全管理机关。


 
页面功能  【我来说两句】【我要“揪”错】【推荐】【字体:  】【打印】 【关闭




ChinaRen - 搜狐招聘 - 网站登录 - 网站建设 - 设置首页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保护隐私权 - About SOHU - 公司介绍
Copyright © 2005 Sohu.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搜狐公司 版权所有

 

相关连接
  • 客流 办事 购物等 四大原因导致节前拥堵(01/16 10:18)
  • “满分”司机靠边 春运拒绝问题司机(01/16 07:59)
  • 大客车冲下高架桥 造成16人死亡21人受伤(01/15 08:15)
  • 京津塘唐津京沪三高速路车流量剧增(01/14 09:36)
  • 北京今年将投350亿元以缓解交通拥堵状况(01/14 09:29)
  • 重庆今年上半年起出租车经营权公开交易(01/14 07:41)
  • 法律界人士:客车超载出事车主要负全责(01/13 16:00)
  • 西安:有10种机动车不准在高架桥上行驶(01/13 13:29)
  • 2004年全国预计新建3500公里高速公路(01/13 13:27)
  • 请发表您的看法
    用  户: 匿名发出:

    您要为您所发的言论的后果负责,故请各位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
    留  言: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ICP00000008号
     *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规定》



    短信推广
    “悬赏”鲜明个性图片
    摩托罗拉和弦下载专区



    搜狐商城
    ·汽车| 香水扮香爱车
    ·汽车|爱车清洁用品
    ·化妆|玉兰油惊爆价
    ·精品|运动休闲服饰
    ·汽车|送龟牌白金蜡
    更多...
    -- 给编辑写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