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已5年,全面履行了“入世”时对汽车业的承诺:整车关税降至25%,零部件关税降至10%;取消了配额、许可证制度,取消了客车等产品的国产化比例限定;开放了汽车服务贸易,汽车保险、金融业务对外也无股比限制。
我国汽车业有效地抵御了“入世”冲击,但随着我国汽车业的发展壮大,有些国家的贸易保护主义抬头,我国面临的知识产权纠纷、贸易摩擦和争端压力也日益增加。
2003年8月,日本丰田汽车状告浙江吉利及其销售代理商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11月,本田汽车以CR-V的整体和前后保险杠外观设计专利权受侵犯为由,对双环汽车提起诉讼,要索赔1亿元人民币;2004年12月,通用汽车起诉奇瑞仿制通用技术;2005年11月,日产汽车对长城汽车提起诉讼。这些被称为侵犯知识产权的纠纷,有的最终被法院驳回,有的双方和解,中国的企业最终胜诉。
2006年12月,MG罗孚荷兰子公司的破产清算人认为,他们仍拥有在欧洲大陆的数个MG商标所有权,难堪南汽;菲亚特公司正在评估长城精灵微型轿车的车门结构线和车顶弧线与其熊猫有几多相似之处,考虑采取法律行动的可能性。对于前者,南汽称他们收购罗孚后,已获得与MG罗孚破产前同等范围的品牌所有权;对后者,长城汽车明确表示,精灵轿车系长城自主研发车型,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去年底向国会提交的一份关于中国“入世”的年度审查报告中,指责我国没有采取更为严厉的措施去阻止盗版和假冒的美国汽车部件在中国流行。
美国贸易代表施瓦布女士表示,将通过“中美商贸联委会(JCCT)”和新建立的“中美战略经济对话”两个渠道,努力降低对美贸易壁垒、确保美国公司在华运营。她还声称如果这些都不能奏效,美国将不排除在WTO起诉中国。
尽管我国海关总署将原定于2006年7月1日起实施的有关整车特征的进口价格百分比界定标准以及有关汽车总成(系统)特征的A、B类关键件的区分标准,推迟到2008年7月1日实施,欧、美、加还是联合向WTO提出正式申诉,要求WTO成立专家组调查中国零部件关税政策。曾参与我国“入世”谈判的原国家机电办主任、原外经贸部部长助理徐秉金表示,早在1994年至1996年谈判中,中国和美国之间已经解决了零部件的问题,现在是旧事重提,我们必须坚持原则。
我国一些WTO的权威专家认为,我们一方面要坚定地避免对人家知识产权或专利的侵权;另一方面对于世界贸易保护主义的抬头,要善于和敢于保护自己,要加强研究。WTO的规则还有很多例外条款,研究WTO规则,研究WTO规则的例外条款,可以有效保护自己,发展壮大自己。
(责任编辑:马中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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