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扬子晚报》报道,16日,江苏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正式通过修改后的《江苏省高速公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其中明确规定,省内高速公路收费站必须开足收费道口,保障车辆正常通行。因未开足收费道口造成平均10辆以上车辆等待交费,或开足道口后,待交费车辆排队超过200米,收费站要免费放行,待交费车辆也有权拒绝交费。
江苏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刘克希在审议报告时表示,此项突破性规定走在全国前列。据介绍,在《条例》一审时,3个小组的委员都认为,应进一步明确高速公路管理者保证道路畅通、快捷的责任,高速公路应开足收费道口,如车辆积压到一定数量时,应免费放行。而在15日和16日进行二次审议时,有委员更明确地指出,驾车人是按享受高速公路的快速标准来缴纳道路通行费的,如果车辆在收费站排队几百米甚至上千米,等几十分钟,高速服务已打折,再按原标准交费显然不合适。
委员们认为,取消例外情形可以更有效地保护司机的利益。记者在表决现场看到,修改后的《条例》获得了委员们50票中的49张赞成票,只有1票弃权。
当然,并不是收费站车辆排队就可以免费,江苏省人大法制委有关负责人解释说,未开足收费道口时,第10辆(含)以内的车辆,及开足道口后200米以内的车辆,是不免费放行的,只是对后面的免费。
在审议时,有人提出,如何确保条款执行的可操作性,如驾车人如何确定自己是第11辆车;驾车人有意拉长车距排在200米外,不算免费?怎样避免大型车辆在服务区自行编队,集体出现在收费站,以图“享受”免费等。对此,省人大法制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审议时已考虑到操作问题,届时收费站可能设摄像头和监控设备,迅速锁定哪辆车该免费。
(责任编辑:俞劲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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