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在执法过程中,不仅要合法合规,还要努力做到合情合理。在昨天市交管局与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座谈会上,北京市交管局局长宋建国表示,对代表、委员反映的部分民警在交通执法中存在的“挖坑”、“陷阱”等问题,交管部门今年将认真研究并加以解决。
在座谈会上,有代表、委员提出,在一些路段、路口,由于交通标志不明显或者设置不尽合理,有的民警不进行提前警告或者加以提示,而是躲在暗处,等到司机已经发生了违法行为的事实,再进行处罚。另外,像万泉河路、西直门外大街等路段,短短一段距离,限速标志太多,变化太快,令司机无所适从,或者防不胜防,从而导致屡屡超速被罚。一些司机私下将这些行为称为“挖坑”或者“陷阱”,网上还曾一度流行过“北京道路十大陷阱”之说。
针对代表、委员反映的问题,市交管局局长宋建国表示,从目前的法律法规上看,绝大部分民警的执法和处罚程序及依据是没有问题的,是合法合规的。但是,我们对交通管理的水平和民警的执法能力要提出更高的标准和要求。交警在执法过程中,不仅要合法合规,还要合情合理。要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调整执法思路和执法观念。有些规定和交通标志标线的设置,从安全的角度上讲,从法律依据上讲,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却不够科学,甚至有些不符合情理。今后,对于交通违法量大、同种违法行为突出的路口路段,交管部门都要进行认真调研和排查,分析原因,找出对策。要做到管理到位,服务到家。
不过,交管部门同时表示,作为行政执法部门,必须强调严格执法,依法治理是创造和谐有序交通环境的基本保证。要用好用足法律手段,精确指导交通执法行为,对于酒后驾车、非司机驾车、闯红灯以及涉牌违法的重点、突出的行为,要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地严管下去。
据了解,2006年,交管部门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271件,其中,涉及交通秩序177件,交通设施39件。有167件代表、委员建议意见列入交管局年度工作计划,并已得到解决;有73件代表、委员建议意见专门立项解决,并落实完成,代表、委员建议意见总体办结率达到89%,仅有11%的建议意见因现行政策或客观原因暂时未能解决。(记者张靖)
(责任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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