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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南昌2月12日电 12日上午,记者从江西省交警总队获悉,沪昆高速公路“2·11”事故当场造成10人死亡,一名重伤乘客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目前死亡人数已上升为11人。
2月11日,在沪昆高速公路江西樟树段,因大雾有82辆汽车在4公里路段内发生22起撞车事故,造成人员死亡事故7起,其中死亡1人事故5起,死亡2人事故1起,死亡3人事故1起,另有1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目前共死亡11人。
2月12日上午,江西省交警总队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事故发生地为几条高速公路的交汇处,日常车流量较大,春运期间更是一条繁忙的“大动脉”。
(责任编辑:俞劲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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