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丢车 保险公司将不再“买单”
喜欢喝酒的车主得注意了,4月起,如果是因为喝酒而造成的车辆损坏或丢失,保险公司一律不买单。
3月11日,中国保监会公布新的机动车商业险。与现行商业车险相同的是,新车险分为A、B、C三款,由中国人保(A)、中国平安(B)、太平洋(C)三家公司联合制定;不同的是,新车险在细节上有很多改动。
据悉,新商业车险将从4月起正式开始实施。各保险公司可从A、B、C三款中任选一款开展车险业务。
盗抢险成主险
记者注意到,新商业车险中盗抢险升格为主险,而此前盗抢险多为附加险。
“此次的变动,主要是为了消费者便于选择。”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湖北省分公司刘卫萍介绍,原来的盗抢险是车损险的附加险,消费者只有购买了车损险,才能购买盗抢险。现在消费者可以单独投保盗抢险,而不必购买车损险。
据了解,在新商业车险中,“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和机动车盗抢保险分别提供了主险和附加险两套条款,保险责任和费率完全相同,供各公司自主选择。”依此条款,现在消费者如果只想买盗抢险的话,就不必再“捆绑”买其他险种。
酒后丢车成免责条款
新商业车险中,还特别将酒后丢车列入了免责条款。具体约定为“驾驶人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被保险机动车”为免责条款。
刘卫萍说:“以前只规定车主饮酒驾车引起的车辆损失,保险公司是不予以赔偿的。但没有现在规定得详细,例如以前的B款中的盗抢险主险就无此规定。”
此条例一旦开始实施,则表明车主只要因饮酒等原因,导致汽车丢失或者被盗,所有的保险公司将都不会为此买单。
保险费率将统一
“此次新商业车险的变动主要是整合车险险种,在统一实行险种以后,就意味着费率也将得到统一,这将对消费者更加有利。”刘卫萍强调。
从现行的商业车险来看,各保险公司的商业险保额有差异,不同的车险条款规定保费也不同。此外,各保险公司还私自设立众多附加险品种,且相同附加险的费率也有较大差距。
新商业车险对类似险种进行了调整,其中包括主险和附加险,例如对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玻璃单独破碎险、不计免赔率特约险、车身划痕损失险及可选免赔额特约险等险种加以统一。调整后,A、B、C三款车险的险种相互之间不再有差异,且价格将会趋同。
多家保险公司负责人认为,附加险条款费率统一后,消费者投保时选择起来将更加简单,因为各公司推出的产品基本相同。“以前消费者面对众多险种难以选择,但在商业车险统一以后,所有保险公司的险种和费率都差不多,差价自然也会缩小。”刘卫萍表示。
业内人士认为,条款统一以后,保险公司不会再有繁多的险种项目,车主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投险品种。那么,以前集中在价格上的竞争将逐渐转为服务上的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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