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交强险每年存在400亿元暴利”的北京律师孙勇,昨天向公安部提交了对交强险限额进行听证的申请,建议将赔偿限额提高至10万元。
孙勇说,《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由保监会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
孙勇认为,死亡伤残、医疗费、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无过错赔偿限额即使都定为10万元,每年人身损害赔偿的数额也不会超过500亿元,财产损失的赔偿数额也不会超过100亿元,合计,交强险每年的赔偿总额也不会超过600亿元。目前的交强险费率公众都能接受,按照目前的费率和1.48亿的机动车保有量,每年保费收入应该在1000亿元以上,除去20%的运营成本,仍然有800亿元可以用于赔偿。如果按此方案确定,价值10万元以下的车完全可以不再投保车损险,而且还可以减少“商业三者险”的投保额。对于驾驶技术高的驾驶员来说,甚至可以不再投保“商业三者险”。
据悉,上星期四,孙勇还向保监会提出了取消中介代理制的行政复议申请。去年6月30日,保监会下发《关于加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管理的通知》,规定中介机构开展交强险业务手续费比例每单不得高于4%。按照1000亿元的保费计算,每年从交强险保费中提取中介手续费在40亿元以上。据他估算,每年用于医疗费用的赔偿尚不到40亿元,而中介手续费比医疗费赔偿总额还高,显然是极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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