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交强险费率浮动“七一”大限的临近,各方对交强险“变脸”的关切度越发强烈。本报记者昨晚从上海相关监管部门拿到的一份内部资料,或许能为近期有关“交强险的暴利论”厘清一丝脉络。
由于存在相似性,于2005年4月1日实施的上海地方强制三责险被视为交强险的前身。
根据这份资料显示,截至2007年4月30日,上海市强制三责险经营时间共计15个月(自2006年7月1日开始实施全国交强险),地方强制三责险业务保费收入186353.55万元,未到期责任准备金2799.68万元,已赚保费183553.87万元,赔款142585.45万元,其中未决赔款17149.49万元。在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已发生未报告(IBNR)准备金相对较小的情况下,满期赔付率依然达到77.68%。
“如果再扣除手续费、营业税及各项附加,以及保险保障基金等合理的经营费用,上海市地方强制三责险实际是亏损经营。”监管部门对于上海强制三责险的盈亏作出如是总结。
资料还显示,2004年4月1日至2007年3月31日,共有444.48万份有效保单被上海市机动车辆联合信息平台记录在案。“其中,因上年交通记录良好且无理赔致使保费下浮的保单229.16万份,占51.55%,因下浮少收保费4.61亿元;因上年出现违法违章和保险理赔等,致使保费上浮的保单48.79万份,占10.98%,因上浮多收保费1.66亿元;费率不变的保单166.53万份,占37.47%。”
根据记者粗略计算,三年里保费上、下浮相抵共计少收保费2.95亿元。这说明政府有关部门运用保险的机制,每年拿出近1亿元奖励交通记录良好且无理赔记录的投保人。
截至2007年3月31日,上海市机动车联合信息平台共有数据5822.36万条。其中包括:交强险、地方强制三责险、地方三责险在内的保单信息766.74万条,有效保单444.48万条;理赔信息99.94万条;机动车辆信息322.15万条;驾驶员信息314.73万条;交通违法信息579.68万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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