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勇表示已将该建议送交保监会 如果保监会不表态 他将公布第三个方案———
“7月3日,我曾致函保监会,建议将交强险的责任限额规定为每人25万元,然而7天过去了我没有得到回复,既然如此,我只能公开提出第二个方案,建议将责任限额提高到每个受害人100万元;鉴于道交法规定责任限额是针对每次事故,我同时建议,每次事故赔偿限额提高为5000万元。
北京首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勇昨天告诉记者,他已将上述建议送交保监会,并同时提请行政复议,要求保监会撤销已实施一年的一次事故赔偿限额仅6万元的有关规定。孙勇还强调,每个受害人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应该均为100万元。
5000万元的总赔偿限额,多少有些语出惊人。孙勇解释,一辆大客车的载客量很可能超过50人,一旦出现重大交通事故,如果每个人赔偿限额为100万元,一次事故有可能发生上千万元的赔偿。
“此前我和保监会面谈时,该会总是动辄‘国际惯例’,后来我从网上看到,一些大学教授及保险行业协会的高层人士也在大谈国际惯例,并以此来证明目前交强险制度的合理,既然他们都拿国际惯例说事,我也只能陪着谈国际惯例了。”孙勇表示,“根据官方媒体报道,日本强制保险制度规定,导致死亡最高限额为3000万日元。在留有后遗症的情况下,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和被害者可能得到的工资收入分为14级,最高限度赔偿4000万日元,最低一级为75万日元。一般的家用车两年的保费为3.95万日元。德国法律规定,根据事故性质,总赔偿金额最高可达5000万到1亿欧元,单个人的人身伤害险最高赔偿可达800万欧元,而该国的年保费从100欧元到2000欧元不等。中国交强险的费率为50元~6040元,其中私人小轿车的费率为1050元人民币。保险责任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仅5万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孙勇介绍,根据上述数据计算得出以下结果:死亡赔偿限额与私家汽车年保费的比例值,日本是1518,而中国仅是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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