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浪漫主义时期文学(1798—1832)
18世纪末、19世纪初,英国诗风大变。苏格兰农民诗人罗伯特•彭斯(Robert Burns, 1759-1796)给英国诗坛带来一股新鲜的气息。
1798年,威廉•华兹华斯(William Wordsworth, 1770-1850)与塞缪尔•泰勒•柯勒律治(Samuel Taylor Coleridge, 1772-1834)合作出版了一本小诗集《抒情歌谣集》(Lyrical Ballads),其中大部分诗歌出自华兹华斯之手,用简朴的语言描写简朴的生活。《抒情歌谣集》的问世标志着英国浪漫主义文学的真正崛起。华兹华斯在1802年诗集再版时写的序中对诗歌作出了著名定义:“好诗是强烈感情的自然流溢”。浪漫主义是对新古典主义的反拨:诗歌内容不再是对现实的反映或道德说教,而是诗人内心涌出的真实感情;诗歌语言不是模仿经典作家去追求高雅精致,而是要贴近普通人的日常用语。浪漫主义诗人崇尚自然,主张返朴归真。浪漫主义是一个比较笼统的概念,每个诗人各有其特征。同样是“湖畔派”诗人,华兹华斯将大自然视为灵感的源泉,自然美景能给人力量和愉悦,具有疗效作用,使人的心灵净化和升华,柯勒律治则赋予自然神奇色彩,擅长描绘瑰丽的超自然幻景。
乔治•戈登•拜伦(George Gordon Byron, 1788-1824)和波西•比希•雪莱(Percy Bysshe Shelley, 1792-1822)属于革命诗人,但拜伦自我表现意识强烈,而雪莱深受柏拉图哲学影响,憧憬美丽的理想和理念。约翰•济慈(John Keats, 1795-1821)一生追求美,是创造艺术美的天才诗人。19世纪20年代初,济慈、雪莱和拜伦相继英年早逝,英国浪漫主义诗歌由强转弱,风势渐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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