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武汉2月17日电(记者熊金超)超速行驶和酒后驾驶成为武汉最主要的两大“马路杀手”。武汉市公安交管部门新近公布的统计数据表明,超速行驶、酒后驾驶引发的致人死亡交通事故,分别占去年全市重大交通事故总数的一半左右,逆向行驶、闯信号灯、不按规定超车等违法行车引发的交通事故各占事故总数的10%左右(注:一起事故可能有多种原因叠加)。
据交管部门统计,2007年武汉共发生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3145起,造成3477人受伤,396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670余万元。其中,引发死亡一人以上重大交通事故的原因中,超速行驶和酒后驾驶分别占重大事故总起数的57.7%和46.9%。在全市7起死亡3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中,有5起是因超速行驶引发的,其中两起还存在酒后驾驶现象。
相关统计数据显示,去年,武汉近八成重大事故发生在国道、省道、公路村口路段、城郊接合部等;交通事故致死者中,近七成是外来务工人员、老年人和农村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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