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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建议增设1-2家进口车总经销商

  经历了3个多月的胶着和博弈后,进口汽车市场管理正在酝酿一些新规。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这些新措施包括在原来的外资总经销商之外,增设1-2家新的总经销商,同时从事进口汽车的批发业务。如果这些政策付诸实施,那么将根本改变目前的外资总经销商独家垄断进口汽车市场的局面。

  上述新规连同其他建议已经通过政协提案的形式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一份名为<进口汽车市场的盛世危言——我国进口汽车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解决措施>的提案称,我国汽车企业发展从核心技术到生产环节再到销售渠道基本都被跨国公司所不同程度地掌控。因此,不能继续放任跨国公司继续控制我国进口汽车市场,有关政府部门应该高度关注并采取严厉措施。

  不过,短期内还难以看到进口汽车市场管理规则发生根本变化。自去年11月相关部门拿出对于进口汽车市场管理措施的初步建议后,3个月过去了,这些建议还在讨论中。

  另外,针对进口汽车市场管理单独出台一个实施细则的想法将无法继续实施。据悉,商务部有关领导已经要求将进口汽车市场管理纳入整个<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修订框架之内。由于总经销商对国产汽车销售的控制力远远低于进口汽车,因此,<办法>的总体修订可能无法解决进口汽车市场的问题。

  分权外资总经销商

  据有关人士透露,针对跨国汽车公司通过设立独资总经销商垄断进口汽车的销售渠道的问题,上述政协提案建议:在外商独资总经销商之外,增设1-2家与跨国汽车公司无资产关联的总经销商,作为与之享有同样权利和义务的进口车市场经营主体,同时进行进口汽车批发业务。

  该提案还建议:在原来的外资总经销商之外,新增1-2家与跨国汽车公司无资产关联的总进口商负责进口工作,原外资总经销商的进口资格自动丧失,其只负责品牌建设和销售网络维护以及售后服务等工作。

  如果上述两项措施的任意一项得以实施,那么将从根本上改变外资总经销商对进口汽车市场的独家垄断局面。不过,第二项建议很难实施。因为,外资总经销商的进口权是<办法>赋予的,如果要废除它们的进口权,那么就相当于推翻<办法>,这显然是不可能的。而且将中资和外资区别对待也有违公平原则。

  另据记者了解,在2月底商务部有关部门召开的一次会议上,也有经销商提出,中资应该在现有的外资总经销商企业中持股50%,或者,新设立的总经销商应该是中资公司。然后通过商务部颁发的自动登记许可证在外资总经销商和中资总经销商之间进行平衡。

  对此,通用汽车中国公司欧宝市场营销部全国销售及网络高级经理林祺焕表示,设立新的总经销商是可能的。如果多个总经销商负责不同区域,这样就会产生竞争,也能分担原总经销商的财务压力。无论怎样,关键是否有利于更好地经营一个汽车品牌同时使消费者的利益得到保障。

  平行进口"中规车"

  作为打破总经销商垄断的重要举措之一——平行进口政策也将更加清晰,即把平行进口符合中国法规标准的"中规车"作为重点推动对象。

  当前,反对放开平行进口的主要理由是大量不符合中国法规标准的进口车进入中国后将造成市场混乱,同时,由于售后服务和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的利益无法得到保障。质检总局针对进口汽车实行的VIN码验证管理也是为了杜绝这些车辆进入中国。3月1日,VIN码验证管理实施后,非"中规"以外的汽车进入中国境内的渠道已经基本被封闭。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进口汽车工作委员会秘书长陈效禹表示,平行进口的对象必须包括专门为中国设计、符合中国法规标准要求的"中规车",而且,不仅是从国外的汽车经销商处进口,还要直接从国外的汽车生产厂家直接进口。

  无疑,直接从国外汽车生产企业直接进口"中规车"的建议将遭到它们的反对,这些企业不可能情愿将车辆出售给其在中国设立的独资总经商之外的企业,这样无异于增加了新的竞争对手。

  林祺焕对此表示,既然在中国已经有了一个总经销商,汽车生产企业为什么还要把车辆批发给其他经销商呢?而且,出售给其他经销商的车辆一旦发生安全和售后服务纠纷,汽车生产企业将要付出很大代价。

  陈效禹说,如果国外汽车生产企业不将汽车出售给其在中国设立的总经销商以外的中国企业,那么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比如中国颁布的<反垄断法>。他说,目前正在组织专家研究中国和相关国家的有关法律。

  至于平行进口汽车的售后服务问题,有关政府部门将责成跨国汽车公司像在日本、韩国等市场那样,同样在中国市场实行全球联保。即对通过平行进口渠道进口的车辆和通过总经销商渠道进口的车辆提供无差别的保修服务。

  陈效禹表示,放开"平行进口"是在规范、有序的基础上进行的,不会导致水货车大量进入的问题。而且,有关政府部门放开平行进口的决心没有改变。

  <办法>修订意见无关痛痒?

  由于进口汽车管理相关措施的完善已经纳入整个汽车品牌销售管理措施的完善之中,因此,<办法>的修订中是否能够出现专门针对进口汽车的规定至关重要。

  2月底,商务部有关部门召开了一次进口汽车经销商会议,征求经销商的建议。北京某参会经销商告诉记者,在这次会议上,有人建议设立更多总经销商,有人建议扩大平行进口。还有经销商建议将目前由国家工商总局主管的授权品牌经销商审核权力下放到各地的工商部门。<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实施2年来,已经审核备案了3万多家品牌经销商,平均一天就要核准40家,这种速度不可能有效控制授权经销商的资质。而且,同一品牌经销商过多过快出现,将给经销商经营造成很大压力。

  尽管此次会议是征求经销商对于<办法>和进口车市场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并没有就具体建议做出答复。但据记者了解,有关部门对于进口汽车市场管理的修改意见将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从节约资源的角度,规范经销商网点的建设。二是限制汽车供应商强行向经销商规定销售数量、搭售等不正当行为。三是降低授权品牌经销商的经营风险,建立经销商退出机制。并没有涉及如何解决总经销商一家独大的问题。

  有关行业人士担心,如果按照这三个方面修改<办法>,那么将无助于改变目前外资总经销商垄断进口汽车市场的局面。

  

(责任编辑:马中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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