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消除车辆外挂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严重隐患,维护公平竞争的运输市场秩序,黑龙江省交通厅开展了清理“外挂车”专项行动,短短三个月使1700余台“外挂车”回归黑龙江,补收养路费近600万元。
据了解,所谓“外挂车”是指本是A省的车辆,为了获得优惠政策却到B省落户,各项交通规费也交到B省。
大量“外挂车”的存在不仅造成流出省份交通规费流失、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隐患,同时也给道路交通管理带来困难。为此,黑龙江省从2008年初开始,开展了清理“外挂车”专项行动,通过大力宣传,为外挂车辆回落营造良好环境;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形成治理车辆外挂的合力;切实把各项治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通过上路稽查、了解走访、调查摸底和群众举报等方式,准确掌握情况,采取摄像、拍照等手段,收集外挂证据,建立基础档案,为治理工作提供真实、全面、可靠的依据。同时,切实保护外省(区)籍车辆正常跨区流动的合法权益,不随意扩大范围,防止因认定失误给车主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通过一段时期的治理,清理“外挂车”获得明显成效,仅2008年第一季度,全省共清回外挂车辆1783台,补收养路费592万元。
(责任编辑:马中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