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驾车套牌的三大危害
★给国家带来税费损失★交通意外责任被规避★试驾车当做新车出售
□记者解元利潘国平
关于套牌车的现象,我们见过不少,但试驾车套牌,却听说得不多。5月28日,本报C06版《宝马“使坏”,海马被套,宝马4S店里一宝马车套用一海马车的车牌,被车主堵在店里》一稿见报后,接到业内人士和一些读者的电话,他们表示,试驾车套牌有可能潜藏着更多的危害,比如逃避正常规费、规避交通风险、以旧充新售车等。
海马车牌被宝马套用
自己从未开车去过鲁山,可当地交警部门却寄来了超速200%、罚款2000元的告知书;自己平时开车非常谨慎,市内的交通罚单却源源不断地“飞”来。郑州市民赵先生总感觉自己的“海马汽车”出了问题,可问题出在哪里?他百思未果。自去年7月份以来,赵先生被从天而降的电子眼罚单折腾得够呛。
“停在河南中德宝公司门前的一辆车车牌好像和你的一样。”朋友的一句提醒让赵先生缓过神来。他不由想起去年10月份的一件事情。当时,他的一位朋友告诉他,自己在中德宝的门口发现一辆车子车牌和赵先生的一样,但没看清车型。等赵先生和朋友来到中德宝门口,发现那辆车已经不见踪迹。
那么,自己的海马汽车牌是不是被“宝马”给套用了?赵先生在心里打了个问号,同时开始了“秘密侦查”。
经过不懈跟踪调查,赵先生终于发现了事情真相,原来停在中德宝公司的一辆黑色宝马汽车的车牌竟和自己的一模一样,莫非自己长期以来一直在替“宝马”背黑锅?
5月26日,赵先生来到中德宝汽车4S店,在店内发现了挂着与自己车牌一样牌照的一辆宝马Z4汽车。随后,赵先生报警。接到赵先生的报警后,郑州市交警四大队民警周建平、刘建伟赶到现场,要求该4S店出具宝马车的相关手续,但该销售店称经理不在。民警通过警务通查询,发现豫AJP677牌号的车辆信息是海马轿车,车主是赵先生,宝马车确系套用他人牌照。
警方调查分析认为,该车可能是4S店作为试乘试驾车使用,如果挂上正规的牌照后,将会影响该车作为新车销售。
据赵先生介绍,通过其他知情人士,他还了解到,自己被套的车牌实际上是个“流动牌”,也就是说同一个套牌还曾被使用在不同的没有挂牌的车辆上。
5月27日,本报记者在交警四大队停车场见到了该套牌宝马车,发现该车的车牌照是用双面胶粘上去的。
知情者揭秘试驾车套牌问题
试驾车为何要套牌?一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一针见血地说:试驾车套牌并非个例,而试驾车之所以套牌,其背后隐藏着不可告人的利益问题。
其一,试驾车套牌可以节省很大一笔费用。众所周知,凡长期上路的车辆必须办理正式车牌,除要缴纳数额高昂的购置税、车船税外,还必须交纳交通规费、办理交纳交强险等保险手续,以一辆价值50万元的汽车来说,不挂牌单购置税一项就可以省下数万元,其他的各项费用也为数不少。
其二,试驾车套牌可逃避交通处罚、规避交通意外带来的法律责任。许多人都有被电子眼拍照的经历,试驾车更是如此。所谓试驾车,就是由汽车厂商提供的、由意向客户进行体验驾驶的车辆。开试驾车的客户中许多人属于刚拿到驾照的新手,或者拿到驾照时间很长但一直没有购车的消费者,真正长期开车的人少之又少,这些人中很多并不熟悉交通法规,极易发生交通违法现象。而且,由于开的是“公家”车,大多试驾车车主对车辆并不爱惜,超速、逆行、闯禁行、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时有发生。
同时,由于新手试驾和不爱惜车辆试驾而引发的交通事故也不罕见。如果试驾的是具有正规牌照的试驾车辆,一旦出现交通事故等问题,试驾车的提供者和试驾活动的组织者——汽车厂商必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而如果试驾车使用套牌,上述问题都不复存在。试驾者一旦出现交通违法现象,自有被套牌车来背黑锅,活动的组织方和试驾车的提供者则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最重要的是,套牌试驾车辆一旦出现交通事故,便可溜之大吉,交通管理部门追查起来则难上加难。
其三,套牌试驾车可能会被当做新车出售。根据行规,厂家为了在某地推广自己新上市的车辆,往往会按照厂家的特殊政策给汽车经销商提供数量不等的试驾车,具体到价格上,试驾车的价格往往要比正常车辆的价格优惠很多。如果汽车经销商把试驾车挂上牌照,那么不仅自己要支付大量的费、税等费用,而出售时往往要按二手车的行情和价格来走。所以一些“聪明”的汽车经销商会通过套牌的做法来达到试驾车辆“保值”的目的。
具体来说,一旦有人看了某款车,汽车经销商可以把试驾车套用的车牌摘掉,然后进行保养和维修,当做新车出售给消费者,如此一来不仅自己节省了大笔费用,而且还可以赚取试驾车和商品车之间不菲的差价,可谓“一举两得”。在日常生活中,就经常出现一些车主购买新车时购到划痕车或事故车的案例,而由于车主缺乏相应的证据,索赔起来往往非常困难。
律师称试驾车套牌触及多项法律
“试驾车套牌涉及多方面的法律问题”,河南国银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华兴和河南擎天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卫富接受采访时,不约而同地表达了同一个观点。
李卫富说,试驾车不缴纳相应的规费而套牌上路,不仅侵犯了实际车主的合法权益,而且侵犯了工商、税务、公安、交通等多个政府部门的利益。“套牌试驾车上路行驶违反了正常的国家交通秩序,有关部门可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一系列的交通行政法规去归置,根据《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条款,对套牌试驾车的使用单位进行行政处罚。”陈华兴表示。
“由套牌试驾车交通违法给实际车主造成损失的,实际车主可要求套牌试驾车的所有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陈华兴和李卫富均表示。
陈华兴还表示,根据《民法》关于诚实守信的最基本原则,如果汽车经销商不明确告知消费者出售车辆是试驾车的事实而隐瞒真相,从而导致消费者作出错误判断把试驾车当做新车购买的话,就构成了明显的消费欺诈。对此,《产品质量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都有明确规定。而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规定,经销商和消费者之间一旦构成消费欺诈,消费者还可向汽车经销商要求合法合理的1+1赔偿。
套牌车泛滥交管部门有责
“事实上,套牌车泛滥成灾,与交通管理部门监管失责不无关系。”时事评论员高君波在一篇文章中阐述了自己的观点。
的确,有的套牌车是同样的车型和颜色,即便是交警也不易分辨。而更多的套牌车却是车型不同,甚至是大货车套用小轿车的牌照,稍有经验的人一看便知。交警部门只认罚单不看车,使合法车主蒙受不白之冤。
套牌车泛滥成灾,还与处罚不严有关。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交警部门对套牌车的处理,仅仅限于一两千元的罚款加上扣分的处罚。而这相对于车辆日常需缴纳的管理费、甚至发生违章、事故的善后费用来说,基本上可以“忽略不计”。因此,低廉的违法成本,客观上鼓励了套牌车车主的侥幸心理。
高君波还认为,打击套牌车愈演愈烈的现象,仅靠群众的被动维权显然不够。一方面交通管理部门要主动承担打击的责任,另一方面,还要在法律上跟进,对套牌行为除了按规定进行处罚外,还要追缴相关费用和罚金,甚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对其实施拘留等处罚,以加大套牌车的违法成本,杜绝套牌车泛滥成灾的现象。
制图李庆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