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发现前方拥堵 高速向车流冲去 造成3死6伤———
本报讯 在八达岭高速上,一辆大货车居然没看到前方的车流,高速冲了上去,导致8车连撞,3死6伤。
记者今天获悉,其中一位死者家属将肇事司机梁某诉至法院,延庆法院判决梁某应赔偿68万余元。
2006年12月5日早上,梁某驾驶大货车行驶在八达岭高速上。他没有发现前方拥堵,高速向车流冲去,致前方的两辆轿车、一辆面包车和4辆大货车互相碰撞。
事故发生后,梁某弃车逃逸。经公安机关认定,梁某对此事故负全责。
一位死者的家属诉至法院,要求梁某赔偿各项费用93万余元,并称武城运输总公司是梁某车辆的挂靠单位,衡水中心支公司是车辆的保险投保单位,要求两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院根据原告提供的各项费用单据及综合考虑计算,依法判决衡水中心支公司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3万余元,武城运输总公司赔偿原告1300余元,梁某赔偿原告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交通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68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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