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首个《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日前出台。办法首次对广西所有封闭式联网收费高速公路的收费结算管理机构、公路经营业主职责以及收费业务的总体规划、运营管理和清分结算等相关问题作出了系统规定。
根据新出台的《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自治区交通主管部门将组建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结算管理机构,全面负责全自治区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的各项具体管理工作,包括指导联网收费系统的建设改造,制定联网收费系统运行和清分结算管理办法以及组织联网收费稽查等。
根据办法,广西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将遵循“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清算”的原则,对于收费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的通行券(卡)、非现金支付卡(储值卡或记账卡)和电子标签、系统用卡统一由上述管理机构或由管理机构授权的机构发行;对于纳入自治区联网收费的高速公路,将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统一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进行收费。此外,联网收费系统将采用统一收费应用软件,相关的联网收费系统必须经国家认定的检测机构或联网收费管理机构测试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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